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于2002年8月13日(星期二),在槟城所发表的声明:
选举委员会违反了其44年来的选区划分原则,即“拥有最多选民的马来西亚半岛州属将分配到最多国会议席”。根据原有原则,雪兰莪州应拥有总共27个或10个新的国会议席
上周日,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宣称,选举委员会的选区重新划分是根据人口分布公平划分,以及是在没有任何政治议程下重新划。倘若此言属实的话,那么雪兰莪应获得额外10个及总共拥有27个国会议席,成为拥有最多国会议席的州属,而并非柔佛州。

在选委会于8月8日所宣布的重新划分选区建议下,柔佛拥有122万3千532名选民,而获得26个国席,是马来西亚半岛拥有最多国席的州属,这违反了选委会在过去所违守的重划原则,即拥有最多选民的半岛州属将分配到最多国席。

譬如,在1993的重划运动下,霹雳州拥有最多的选民,即104万5千535名选民,柔佛居次,拥有98万2千484名选民,雪兰莪居第三,选民人数有94万9千317名,这三州个别分配到23个、20个及17个国席。

选委会把选民人数从1993年的98万2千484名增加24.53%至2002年122万3千532名的柔佛国席增加6席;而雪兰莪的选民人数则由1993年的94万9千317名,增加至136万8千693名或44.18%,是拥有最多选民的州属,然而雪州却只增加5个国席,其理由何在?

如果选民增加24.53%,柔佛即获得增加30%国席,从1993年的20席增至目前建议的26席,那么选民人数增加44.18%的雪兰莪应增加60%或10个新国席,而非只增加5个而已。

如果根据选举会在过去44年来的最多选民人数州属将拥有最多国席分配法,雪兰莪将拥有27个国席,比柔佛的26个国席多出一席。

因此,选委会能否解释为何这次违反了其44年来的划分选区原则?根据原有原则,雪兰莪应拥有27个或10个新国会议席?

答案很简单,因为2002年的重划运动具有政治议程,从而确保国阵能在来届大选保住其三份之二多数国席。

让雪兰莪增加10个国席在政治上显得非常不智,因为在1999年大选,国阵只取得53.84%的选票,输了6个州议席给反对党,而分配给柔佛的6个新国席被视为是国阵的“囊中物”,因为柔佛是其“堡垒”,国阵赢得该州的71%选票,并在20个国席及40州席大获全胜。

既然如此,2002年的重划运动是极之不公平、不民主、违反一人一票的原则。此外,此番重划运动也充满缺陷,因为它具有外来动机甚至违宪的考虑,目的数是为了使国阵能在来届大选保住其三份之二多数国席及政治霸权。

本人准备被证明是错的,并等待选委会澄清它没有违反过去的划分选区原则。

同样的,选委会仍旧必须提出可令人信服的理由,以解释为何在国阵较弱的玻璃市、吉打、吉兰丹及丁加奴没有增加任何国席。

选委会没有增加玻璃市、吉打、吉兰丹及丁加奴的国席,是选委会违反过去重划原则的另一个例子。

在过上述4个州属里,选民人数都比1993年重划时增加,丁加奴增21.76%、吉打增17.4%、吉兰丹增16.2%及玻璃市增12%。

如果这4个州的选民增加,国席却不增加,为何其他州(国阵感觉较强)获得新的国席?选民增加8.12%的霹雳获增1国席、选民增加14.58%获增2国席、彭亨选民增加21.39%获增3国席,选民分别增加20.04%及23%的森美兰及马六甲各获增1国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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