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妇女组全国主席章瑛,于2002年8月18日(星期日),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
塑造两性平等需从两性平等及政策下手
消除两性不平等现象,塑造两性平等的社会,需从个人及政策下手,双管齐下。

性别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的以性别分工的男女关系模式是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及经济能力都远远落在男人后面的主要原因。

由于照顾孩子被视为女人的“天职”,所以妇女负责在家照顾孩子和打理家务,男人则出外赚钱养家;这本来是一种分工方式,但是由于妇女在家照顾孩子和打理家务不获薪酬,久而久之,被视为依赖者,依赖丈夫过活,在家的地位便不如“一家之主”,养家的男人。

由于大部分妇女都在家照顾孩子,所以家庭以外的领域,如政治与政府,工商业与经济,宗教与文化的领导者及教育界,全都是男人的天下,男人为国家、社会及家庭制定政策;女性的参与少之又少,所以许多政策没有照顾到女性的需求,政府尚未落实设立公立托育中心是一个例子。

随着工业化的需要政府鼓励妇女出外工作,再加上女性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平等,近年来已有很多妇女出外工作,出外工作的妇女面对两个主要的问题,一为照顾孩子的问题,另一是在工作场所面对的问题,其中包括性骚扰,低薪、影响健康的工作环境及在升职方面受到不平等的对待。一些问题,是不论是男女工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如工作环境,另一些问题,则是只有妇女才面对的问题,如性骚扰,性暴力及因为女人而不获升职等。

要消除两性不平等的关系,受影响的女性先要醒觉,然后在个人的层面影响男性,并集体要求或争取政策上的改变,灌输两性平等的思想。

两性平等可分为四个模式:一是完全平等,这类学派认为女人要平等就必须和男人公平竞争,如生孩子不应要求产假;第二模式是承认男女在生理上有分别,因此,在公平竞争时应考虑到女性因生理的不同所面对的不利因素。第三模式则视男女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不可能平等,这类模式视女性为弱者,所以必须受到保护,女人的自由受到限制,升职机会也受影响。

以上三种模式都不能带来真正的平等关系,因此,本人推荐第四种模式:女性由于数千年来受到压制,在经济、政治、教育与文化领域都是弱势社群,因此,政府应制定扶助女性的政策,及立法消除女性因其性别而面对的特有问题,如性骚扰,未成年少女卖淫问题等。

由于深受两性不平等关系影响的是女性,因此,女性必须醒觉及勇于争取,例如男人由于不需面对照顾孩子的问题,他们不会觉得有必要设立托儿所,所以妇女必须发动促政府设立托儿所的运动,而换言之,除了各别的努力之外,也需有集体行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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