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在昨日举行的公共行政学院“全国道德与廉正”研讨会上,发表了令人激赏的演说。
阿都拉表示,私人界必须以最高的真诚和廉正来操作,因为政府决不容忍贪污的存在,并且要扑灭各阶层的贪污。
他说,政府有充分的政治意愿来确保杜绝在私人和公共领域的贪污根源,而每个人都必须以道德和廉正为中心。
这是我国第一次有高层政府领袖力促“对贪污零度容忍”的概念,而有关新政策也应该使即将来临的45周年国庆具有意义,激起全国人民的重大期待,希望它能够成为扫除所有赎职和贪污刑警的新扫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阿都拉“对贪污零度容忍”的演词犹如“湿水炮仗”,并未激起任何的兴趣或注意,因为一般的反应都是打呵欠,要不然就是得到“谁会相信”的回应。
阿都拉“对贪污零度容忍”的“零度威信”,到底这要怪谁?
阿都拉是否有任何行动计划,以显示政府目前新找到的“对贪污零度容忍”誓言,诸如把贪污指定为国家的第一号敌人,并且向贪污宣战?
不幸的是,阿都拉的有关宣布经不起任何公共审查,因为公正党青年团团长莫哈末依桑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判监两年的事件,已经向全世界发出教人难以容忍的讯息,即在马来西亚贪污并非罪行,而揭发贪污材是重大罪行。
检验政府是否会“对贪污零度容忍”的最快测验,就是内阁是否准备在周三的内阁会议中作出决定,在依桑于“官方机密法令”被定罪之后,着手于解决马来西亚最大的贪污丑闻,即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拉菲达和前马六甲州首席部长拉阿都欣淡比仄豁免受到提控的事件。
依桑在“官方机密法令”下定罪,已经证明他公布的机密文件的真实性,这些文件是显示总检察长署已经掌握表面上确凿证据,来提控拉菲达和阿都拉欣多项贪污罪名。然而,到底那一项罪名比较可恨,抵触“官方机密法令”来揭露贪污,抑或抵触“反贪污法令”的贪污行径?
任何政府,只要继续对这项道德和反贪污的问题秉持漠不关心及视若无睹态度的话,那么它就丧失了所有的工薪合理廉正性,更不用说要“对贪污零度容忍”了。
由此,本人呼吁周三的内阁会议展示政府对其新“对贪污零度贪污”的资格,撤销对拉菲达和阿都拉欣的提控豁免。
与此同时,本人更为关注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对这项涉及重大道德和反贪污问题的缄默。鉴于此情,本人促请人权委员会应该挺身道出政府廉正性的新一轮信心危机,特别是随着依桑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定罪,导致当局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之后,而并非表现得犹如寓意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及“非礼勿言”的三只猴子那样。
除非人权委员会准备在其促进及捍卫人权的法定责任方面严重玩忽职守,否则它就不得不正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