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代总秘书陆兆福于2002年8月27日(星期三),在八打灵再也所发表的声明:
公正党对《回教刑事法》的模棱两可立场,反映出该党原则的模糊
根据昨日电子报《当今马来西亚》报导,公正党宣称该党不反对由丁加奴州政府所通过的《回教刑事法》,并表示尊重该丁州政府的权利,因为它是通过民主程序,由人民所选出来的。

最近公正党在立场上的改变,足以显示该党原则的模糊。虽然《当今马来西亚》较早前报导,公正党尊重国家宪法同时反对《回教刑事法》。

如果公正党是以“回教党两个州政府是民选政府”为理由而支持《回教刑事法》的话,那么按照这样的逻辑推论,是否表示公正党也支持国阵政府的《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专法令》、《煽动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等恶法?因为国阵政府也是民选的。因此,公正党提倡反对这些恶法的意愿如何能教人心服?公正党是否存有双重标准?

社青团呼吁公正党不要因为政治利益而违背该党一路来所秉持的公正原则。我能够了解公正党在替阵所面对的困难,因为它必须借助回教党的力量以求发展。如果公正党依然秉着维持马来西亚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世俗国原则的话,那就应该挺身反对《回教刑事法》的实行。

公正党宣称任何制定新的法律,必须建立在联邦宪法及1957年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但是,该党领袖支持《回教刑事法》的言论,却跟他们所说的话背道而驰,因为《回教刑事法》违反《联邦宪法》的原则与精神。

再者,公正党“尊重”回教党州政府实施的《回教刑事法》,就等于间接支持回教党的回教国政策。公正党领袖必须了解到非回教徒对回教国的恐惧,因为他们担心生活方式及文化将会受到影响。就如最近丁加奴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宣称,非回教徒在回教国里没有参与制定政策的权利,更凸显回教党执政的独裁性。

社青团并非要刻意挑拨离间,我们希望公正党领袖,尤其是非回教徒领袖重新思考他们的立场,并与行动党携手合力抵抗回教党或巫统模式的回教国。从目前的形式看来,我国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回教党与巫统的竞相回教化竞赛。

公正党领导层应当了解到,在即将来临的下一届大选不再出现“替阵对垒国阵”的形式,而是结合反对势力来抗衡回教党或巫统的回教国,从而引导我国步向更公正、自由、民主及良好施政的中间道路,铲除贪污腐败,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公正党青年团团长莫哈末依桑追逃公道。如今球在公正党的脚下,公正党必须选择到底是要迈向这条中间道路,还是要走向回教国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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