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身份证副本可当作银行贷款的合法证件,所以,一旦遗失身份证或让第三者拥有身份证副本的话,是相当危险的事情。
根据报载,最近出现许多有关身份证被盗用的事件,受害者遗失了身份证或把他们的的身份证副本交给他人作某种用途后,受到不负责任人士的滥用,导致他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某某房屋或汽车贷款的担保人。
最新的案例发生在昔加末,某人的身份证被滥用来当作总值10万元汽车贷款的担保人。
我呼吁国民登记局对这项问题作出详细调查,同时检讨现有国民登记的机制,以免让人有机可乘。任何人和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交易时,有关方面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副本,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却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因此,国民登记局应制定更有效的条例及方法来验证身份证的真伪,以阻止滥用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国民登记局也可设定一套系统,让金融机构或有关单位可以立即查询遗失身份证的号码。
我将会约见国民登记局身份证处理部的主任阿都嘉巴,针对这些事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