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郭金福,于2002年8月3日(星期六),在马六甲所发表的文告:
选委会:修改法令未征询各党
行动党指责选举委员会没有兑现其诺言,在提出修改我国选举法令建议之前,征询各政党的看法。

首相署部长拿督莱益士昨日向马来报透露政府与选举委员会商量后所将推行的一些修改建议及措施,即证明了以下两点:

  1. 选举委员会没有兑现诺言,事先召集各政党及听取意见。
  2. 选举委员会虽然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予人的印象始终是听命于政府,不能独立及中立行事。

在桑岗补选过后,选举委员会在没有事先征询反对党的意见,就与政府商量提出了修改我国选举法令的建议,而在最近的本同和安南武吉补选过后,它声称将会与各政党事先商量修改选举法令事宜,但是,它却食言。

行动党提醒选举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它必须是中立的,并且公平处事,而它这么多年以来皆未能令人信服它的确能独立行事。

基於选区划分将会是影响下届大选成绩的主要因素。民主行动党将研究于下周公开展示的选区划分报告,并在需要时,根据程序,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抗议。

早期我国宪法清楚规定各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的差距不能超越15%,但是,随着这项规定被取消后,民主制度里所体现的一人一票原则已受到打击。

现在选举委员会所应用,并且表示尽可遵循的标准如下:

地区

选民人数

国会选区 州选区
城市 70,000以上 30,000
市区 60,000至69,000 25,000至29,000
半市区 40,000至49,000 15,000至25,000
半郊外 30,000至39,000 10,000至35,000
郊外 20,000至25,000 10,000以下

基于各地区发展情况各异,一些地区出现选民人数较少的情况是可以被接受的,不过像以上这种标准确导致一些选取的选民人数可以比一些地区少过三倍,这已经严重违反了“一人一票”的原则,也时常造成反对党虽获得人民支持的巴仙率,可是确不能与所获得的议席数目成为有意义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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