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政治秘书欧阳捍华,于2002年8月30日(星期五),在八打灵再也所发表的文告:
选区重划:建议应用比例代表制
选举选举委员会应该尊重“一人一票”的原则,重新修改选区划分,并建议选委会考虑应用比例代表制取代目前的单一选区制。

根据最新的重划建议,选委会让柔佛获增最多的国席,即增6个至26个,而雪兰莪的选民人数有136万8千693人,比柔佛的122万3千532人还多,雪兰莪的选民比1994年重划时增加了44.18%,而柔佛则只增加了24.53%。

以目前的选区划分来看,选委已乖离了宪法上所列明的选区划分公平原则。一人一票原则已经在宪法上明文规定作为重划的指南,因为宪法的第13附录第2项(c)规定“州内每一选区之选民人数须大致上相等,除非,由于顾及和乡区选民联系之不易以及乡区选区之其他不便,而必须对该类选区之面积,采取权衡之方式处理。

选举制度的建立,是选举公正、公平的保证。所以,选举的制度对民主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以目前单一选区制度,政府只会划分出对它有利的选区。目前,选举委员会的做法,已很明显是违宪的。

目前许多民主进步的国家如德国、荷兰、比利时、丹麦、台湾都在使用比例代表制,甚至是英国,也正在研究实行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可杜绝金钱政治,同时可以让小型的政党生存,广大人民的代表性。

投票箱的每一张选票都有相同的重要性,若选票比重差异太大的话,一般人的想法都会认为不够民主。比例代表制是根据各党支持的比数,分配议席。在理想的情况下,党所得之议席与全部议席的比例,应与党所获支持选票与全部选票之比例。

由此,我呼吁选委会在9月8日的选区划分上诉日期还未结束之前,谨慎思考是否采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制度,让人民手上的一票更有价值,更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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