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全国财政暨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于2002年8月5日(星期一),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
制订《马来西亚反恐宪章》
国阵应该主动邀请我国各政党及非政府组织,针对反对恐怖主义召开一项国是会议,以制订一项不违反人权及自由精神《马来西亚反恐宪章》。

只有广泛地谋求反恐共识,并且针对恐怖主义衍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根源进行最有效的预防和遏制工作,那麽马来西亚的公共安全才能获得最隹的保障。

行动党坚持,反对恐怖主义的任何行动都不应该违犯人权及自由的精神,否则就是“国家恐怖主义”的表现。

国阵不应该伺机利用“911事件”来作为镇压民权及约束自由的借口。“反恐”总不能连自由、人权及民主也一并反对。遗憾的是,国阵确实是在利用“反恐”来打压反对党以及公民社会的不同意见。如今,“威胁社会安宁”以及“鼓动种族情绪”的“极端份子”,成为国阵套在反对党人以及华教人士头上的“罪名”。

行动党希望朝野之间应该在反恐问题上谋求最大的共识,所以透过制订《马来西亚反恐宪章》来清楚界定有关反恐的定义、范围、方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就显得十分迫切。行动党相信,这是最合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作法,以确保在保障公民自由权的原则下,不会让“反恐”沦为“政治麦卡锡主义”的横行肆虐。

人权及自由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维持一个理性社会运作的最高价值。没有任何理由,包括反恐的需要,可以被用来合理化对人权及自由的践踏。

本人呼吁选民要警惕国阵的每一个反恐举措,包括在宣传上和执行上的动作。比如在讨论和公安安全没有关系的教育改革问题时,不应该让国阵伺机利用“反恐”的口吻、情绪、动作甚至是恐吓性的社会氛围,来阻碍对问题本质的理性及公开探讨。

行动党认为,惟有早日制订《马来西亚反恐宪章》,把反恐的问题和工作界定清楚,才能避免政府混水摸鱼。这也是确保人权及自由的价值观,不论在任何时候,都被推崇为理性社会运作的最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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