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五天,槟州高庭法官拿督纳登抨击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南的事件,震惊了整个司法界和公民社会。倘若没有任何劝止的话,必将引发两名法官史无前例的公开骂战。
周六,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发出呼吁,要求根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文,设立一个仲裁庭来调查纳登法官的行为,并认为纳登对其上司的情绪爆发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赛汀将于明日针对两名法官公开对峙发表声明。毫无疑问,两人之间不得体的争吵将被终结,以免进一步破坏司法的公共信心,特别是赛汀于2000年12月走马上任以来曾立下要恢复国际对我国司法信心的宏愿,不过如今的实况距离这个目标尚有数光年之遥远。
无论如何,赛汀无法在其任期内完成上述心愿是令人感到遗憾的,尤其是赛汀的任期即将于今年9月16日届期,除非9月9日开始的国会会议能够修改首席大法官的任期,把原本的半年延长期,增加到一年或两年,让赛汀得以继续其任期。
国内、本区域和国际的近代司法发展都显示,马来西亚在重建公共和国际对我国司法信心的努力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同时,我国在恢复国内外对司法真正独立和法治精神的信心方面,更是一条坎坷不平的道路。
最近,印尼的司法制度受到国际审讯,特别是耶加达法院在判决该国起诉前总统苏哈多之子汤米的官司。经过四个月的审讯之后,法庭裁决汤米幕后策划谋杀一名高庭法官、非法制造军火等罪名成立而判监十五年。虽然有关判决无法让一般要求正义获得伸张的印尼人民,不过至少印尼的司法制度在进行有关审讯时总体上表现得不错。
在美国,联邦法院在上周五宣判,要求布什政府在15天之内公布在911事件中逮捕的可疑人士的名单。华盛顿的法官格雷(Gladys
Kessier)形容这项秘密的逮捕行动为“一个对民主社会的可憎观念,并且跟自由与开放的基础价值极度相反。”
在我国,不单单是人权运动人士,全体人民都在感到怀疑:到底我国的司法制度可否能如美国的一样,秉持中立性及维护法院判决的廉正性。
在首席大法官赛汀的十八个月的领导下,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出现了一些积极的改变,尤其是在一些诽谤的讼诉的案件上,但比起在审讯前副首相安华贪污事件中所出现的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这些改变还是微不足道。安华事件引起的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主要的就是因为我国的司法制度存有严重的弊病,造成安华在不公正的情况下进行审讯。
如果我们继续把视线专注在上诉庭法官拿督哥巴斯里南的人身攻击的事件上的话,那将会是一个悲剧,因为我们当务之急是商讨如何重拾人民以及国际社会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
由此,行动党呼吁首席大法官赛汀召开一项全国性会议,邀请所有法官、律师及相关的国人来出席,针对全面改革司法制度方面达致全民共识,从而恢复公众人士对真正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的信心,因为这不应该排除公民社会的合法关注。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律师公会无法在过去的十八个月扮演角色,为赛汀提供所需的协助来展开司法改革,以确保我国所有人民都享有真正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