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于2002年8月8月(星期四),在八打灵所发表的声明: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发表针对律师公会不应干涉大法官特权的言论,对这事事讲求民主、公信力及良好施政的现代社会来说,是非常过时的
联合国“法官及律师独立性特别大会”报告起草人拿督巴南,对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赛汀所发表“大法官特权”论感到惊讶。巴南的受惊是可以被理解的。

赛汀是在前日批评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指后者不应插手有关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南和高庭法官纳登的问题,并认为律师公会干涉这是大法官特权。

巴南表示,享有法庭和法官的独立是公民和司法的权利,因此没有所谓绝对的特权。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发表针对律师公会不应干涉大法官特权的言论,对这事事讲求民主、公信力及良好施政的现代社会来说,赛汀的法官特权论是非常过时的思维,因为法官必须针对本身的行为,各别与集体向普通百姓作出交代。

司法独立并非法官的私有权利,而是整个司法完整性的基石及全体人民的宪赋权利。

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主要取决于公众信心。所有法官的堕落抑或受质疑行为,都会侵蚀法官各别和司法集体的信心,因此,一切无法展示或促进法官高度水平的法官疏忽或犯法的行为,都绝对不能豁免于向公众作出交代。

赛汀可以不同意律师公会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不过他不应该发表过时的所谓“法官特权论”,来窒息公民包括律师公会的基本权利。

周二有7名新上诉庭法官被委任,一填满15名上诉庭法官法定人数。如今值得关注的是,有关委任忽略反映马来西亚的多元性因为15名上诉庭法官当中没有任何华裔的法官。因此,纠正这项司法高层梯队的严重缺点,应该成为成为国家首要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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