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于2002年12月10日(星期二)晚上9时,在八打灵再也所举行的行动党“国际人权日”纪念会上所发表的演词:
阿布达立指出国会没有针对人权委员会报告进行特别辩论的失误,然而在履行捍卫及促进人权的法定责任方面,人权委员会也同样是一项失败
本人全面同意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布达立对国会议员所作出的批评。阿布达立对议员们把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和建议视为“不具辩论重要性”感到不满,他认为有关辩论可以提升国内对人权状况的意识。

除了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曹观友,在上个月的2003年财政预算案的委员会辩论阶段的演词中提及2001年的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之外(外交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根本不屑回答),2000年和2001年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和其他报告,诸如针对沙阿南大道事件和集会自由的调查报告,都已经被丢到国会的垃圾桶!

倘若国会不想在捍卫国内人权方面继续背负着失败的耻辱的话,那么它就应该以更为尊重及严肃的态度来对待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包括作出议程上的安排,在有关报告提呈的两个星期内,用两天的时间来进行国会辩论。与此同时,负责人权委员会的部长也必须提出动议,阐明政府对人权委员会数项建议、观察和评论的立场及回应。

事实上,撇开国会犯下完全忽略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的缺失不谈,政府完全不把人权委员会看在眼里的态度,已经足以反映出我国恶劣的人权状况。

如今,虽然阿布达立指责国会在关注人权委员会报告的失败是言之有理,但是人权委员会本身在履行捍卫及促进人权法定责任方面的失败也是不容被忽略,尤其是在阿布达立掌舵的过去8个月来。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国会不负责任忽视的2000年和2001年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和其他报告,包括沙阿南大道事件和集会自由的调查报告,都是由首届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慕沙希淡所提呈,而阿布达立根本没有让马来西亚公众看到任何表现。

人权委员会还未在《哈隆哈欣调查》当中对“内安法令”所作出公开的调查报告,虽然它已在四个月前对这宗案件展开调查。更严重的是,它阻止调查砂劳越土著习俗法令(NCR)的土地争议,这案件是由首届人权委会委员拿督沙叻莫哈末诺博士所主持的,他的任期在今年四月期满。沙叻并没有被重新委任为人权委员会的委员。

虽然沙叻是这首批两年制的委员会里面,三个委员之中最勤勉、有责任及肯奉献的一人,但他却没有继续受委,而且三个委员都被排除在继续受委的行列之外。今年五月,本人质疑沙叻没有继续受委任为人权委员会委员的原因,是否因为《土著习俗法令调查》造到砂劳越州政府的大力反对而造成的。

去年十二月,当时的人权委员会投诉及调查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丹斯里安华再纳阿比汀,在古晋宣布有关调查报告将于今年二月出炉。这些调查包括巴贡水坝工程造成要搬迁将近一千名亚沙河一带的居民事件的投诉;伐木公司侵蚀土著比南人的土地问题,造成河流污染、失去食物供应资源及狩猎的地方,并且没有得到赔偿;乌鲁尼亚一代的伊班人与棕油公司的争执问题等。

其中一位负责《沙叻调查报告》的人权委员会委员回应本人的公开质询说,有关报告将在今年六月公布。但是,至今已经过了六个月,《沙叻调查报告》依然没有下文。

人权委员会过去八个月里面在阿布达立的领导之下,因为反恐的原因,无论是滥用严峻的“内安法令”、“警察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煽动法令”及“官方机密法令”,马来西亚的人权状况变得更加不稳定。

人权委员会应站在捍卫及保护人权的前线,以确保反恐不付出牺牲人权的代价。因为恐怖主义的根源,只有在加强民主、人权、社会正义及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才可以被铲除。

人权委员会并没有在这些重要领域中,捍卫及推动人权,并且选择保持沉默。由此,导致媒体、言论、集会、结社及资讯自由遭到空前的侵蚀。

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是公民社会评估人权委员会的成功及失败的时候了,这应从第二届委员会第一份常年报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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