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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于2002年12月13日(星期五)晚上9:30分,假槟城汕头街周氏岐山堂举行的行动党讲座会上所发表演词摘录(二):
行动党呼吁国阵尊重两名槟州马华州议员,在州议会内对行动党“搁置槟岛外环公路计划”动议投弃权票的权利,并接受“二零二零年宏愿”中的九项挑战,即发展成为一个民主成熟的社会
国阵在过去三周来针对槟州两名马华州议员陈清凉及林武灿的投弃权票风波,完全只是国阵内部的明争暗斗,根本就与人民的利益、党纪律或槟岛外环公路课题脱节!

陈、林两人是在槟州州议会中,对行动党巴都兰樟区州议员罗兴强所提出的“要政府搁置槟岛外环公路计划”动议投弃权票。

整个事件在开始的时候,就很明显并非直截了当的纪律问题。正当大家都以为民政党,尤其是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会率先追究的时候(因为无法争取到三份之二国阵州议员支持他否决行动党动议,导致他受辱),可是掀开战幔的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阿都拉公开宣称陈、林两人必须受到纪律行动对付,可能包括被开除在内。藉陈、林事件而展开的国阵内部明争暗斗动机与因素如下:

对巫统而言,至少有三项因素:

  • 有需要在槟州成立巫统的政治霸权,尤其是与巫统或巫统党员有关的计划及合约,不可受到其他国阵成员党的任何挑战或置疑。槟岛外环公路主要受惠者是首席部长本身选区内的一名巫统区部主席,但首长却无可奈,尽管有关计划将令槟州人民承担卅年的过路费,却未能提供中期或长期的解决槟岛拥挤交通的解决方案。
  • 阿都拉于明年十月接任首相、巫统主席及国阵主席之前,特别是有传言说他接过马哈迪的棒子后,在巫统内部的地位并不稳固,于是他需要在巫统及国阵奠基下不可置疑的纪律基础。
  • 国阵和巫统一些掌权人士有机会羞辱及迫赶林良实,因为他被视为国阵在来屈大选的一项负担。

对民政党而言,至少有两项因素:

  • 槟州两名州议员投弃权票被视为马华要抢回槟州首席部长职位的直接挑战。
  • 全力支持及利用巫统的决定教训陈、林两人。

对马华而言,至少有三项起由于A队与B队之间内斗引起的因素:

  • 羞辱许子根,以突出许子根是一名有名无实的首席部长。
  • A队要打击B队,制造A队议员敢为了人民利益挺身而出的印象。
  • B队搞破坏,全力支持巫统在陈、林事件中对马华和马华总会长施加的高压与欺侮手段。

林良实及马华领导层犯下的最大错误,是以陈、林弃权事件与民政党的首席部长过招,而不知实际上已经伤及巫统,而暗喜的B队领袖则亳无内疚地在旁煽风点火。

这些国阵内部的明争暗斗都与槟州人民的利益,尤其是人民要求撒消或至少全面检讨槟岛外环公路计划无关。

随着马哈迪发出最后通碟,要马华遵守国阵的立场将陈、林开除之后,相信这场风暴将会很快结束。

林良实当国阵成员党领袖的日子已经有限。林良实比阿Q还要阿Q,而有资格担任国际超级阿Q公会的总会长,因为林良实竟然厚颜地辩称马哈迪并非是对马华作出“直接的警告”,而只是一项“提醒”而已,他表示完全赞同国阵有权决定那一个政党应可留在国阵内。

通过牺牲陈、林两人及将他们开除,或者促他们在马华会长理事会于周一开会之前退党,林良实可以拖延一些时间,令自己脱离目前的窘境。

但这些都是不光彩的途径,不能让他拖延多久时间。

由此,林良实倒不如采取光荣的步骤,捍卫陈、林两人,并要求一个较容忍与成熟的民主文化,让民选代议士虽然受制于党政策,但有根据良知投票的自由。

首相在十一年前宣布“二零二零年宏愿”,要克服九项挑战使我国在二零二零年成为先进国家。其中的第三项挑战是建立及发展一个民主成熟的社会。

如果在定期卅年达致的“二零二零年宏愿”已经接近半途的当儿,议员仍然不能自由地根据良知投票,这第三项挑战将显得亳无意义。

因此,行动党呼吁国阵尊重两名槟州马华州议员在州议会对行动党“搁置槟岛外环公路计划”动议投弃权票的权利,并接受“二零二零年宏愿”中的九项挑战,即发展成为一个民主成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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