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局有责任确保本月成立的地区发展管理单位,是由有效,廉洁及可信赖的人员加以维持。
吉隆坡市政局将在八个地区设立发展管理单位。
本来,隆市政局只是在其分部如增江北区和斯里八打灵成立地区发展管理单位。现在,它有意在甲洞、巴都、旺沙玛朱、班底与士布爹,敦拉萨镇与蕉赖,士岩沫(包括敦依士迈花园),隆市中心及迪迪旺沙设立这样的单位。
在原则上,成立这样的发展管理单位,是有理由的。然而,该局必须检讨各个分部累积的弱点,尽量不要重蹈覆辙。
例如,该局的增江北区分部已经存在30余年,它设有各种单位来管理垃圾、沟渠、道路、交通及诸多发展计划。令人感到费解的是,是各单位的监督效力差劲,就是居民屡次投诉也不一定有效,官僚主义和推卸责任的态度尤其显著。本人体谅要解决所有的投诉是不可能,然而,该局至少要作出胶带,包括通过书信、传真及互联网。
就是增江北区进口大路,七年前该局实行扩大计划,成功将小贩中心迁移掉,然而,计划只实行七成而已。两年前,该局批准在此路口兴建小贩中心,却没有充足的设施如停车场。现在,该局欲如何处理这个空着的建筑物?
本人认为,当局设立八个单位,管理十个地区的发展,聆听人民的回馈,确保良好的服务及解释该局的政策,是一件事;但是它们有无效率,又是另一件事。最重要的,当局不应该为任何政党服务,而是为人民做事。因此,我们希望该局能够选择鞠躬尽瘁的人员,组成上述单位,确保其有效,廉洁及可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