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森州副组织秘书暨森州社青团筹委会主席陆兆福,于2002年7月10日(星期三),在芙蓉所发表的声明:
警方须退还三百元额外罚款
上周,副内政部长拿督再纳阿比汀证实,警方不应该向那些到警局缴付交通罚款的人士施加额外的300零吉罚款。他说,额外罚款只限于施加在那些在5月20日到6月20日被“逮捕令二号”行动所扣留的驾驶人士。由此,抵触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士只需要缴付300零吉的最高罚款。(7月6日《马来前锋报》)

森州行动党欢迎上述决定。不过,行动党希望警方即刻对当局不专业举措所造成的破坏进行补救。至少,警方必须马上把所鸠收到的额外300零吉罚款退还给驾驶人士。

一直以来,行动党都密切关注整个“逮捕令二号”行动的进展,包括有关行动引起驾驶人士的紧张,导致警局门口出现缴付罚款的长龙。当然,行动党并非鼓励触犯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士不必缴付罚款,我们只是坚持要警方设立一个更好的机制来让公众人士来缴环罚款,而诸如当局所实施的300零吉额外罚款措施,只有增加公众人士的经济负担。

在这一点上,行动党对国阵代议士尤其是马华和民政党议员没有为人民发声的态度深表遗憾。在上个月所举行的国会会议中,马华的副内政部长拿督曹智雄无法针对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的提问给予令人信服的答案,这是马华部长和副部长在决策方面“当家不当权”的另一个典型例子。

由此,森州行动党呼吁全体马华和民政党国会议员和州议员,向行动党国会议员的议会表现和问政精神学习,特别是行动党秘书长郭金福国会议员,虽然他抱恙在身,可是仍然孜孜不倦地履行其国会议员资格,为人民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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