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特别助理暨森州副组织秘书陆兆福,于2002年5月16日(星期四),在芙蓉所发表的声明:
恢复民选市议会,摒弃做秀代议士
国阵政府应尽快恢复民选市议会,以提高市政府的行政效率,加强市民对市政的监督。

全世界的民主国家,都是奉行基层民主,充分授权给地方政府自治。这是强化市民对市政的监督,同时也是确保地方税收的分配,是透明及合理的。

大马独立初年,都是奉行三级议会选举,即国会、州议会以及市议会(或称地方议会)。但是后来因为反对党在市议会的势力逐渐膨胀,同时也交出不错的市政成绩单,而导致国阵政府感到害怕,就下令终止市议会的选举。

最荒谬的是,国阵竟然是以防范马共武装颠覆为借口,而终止市议会选举。然而,马共在1989年放弃武装斗争后,国阵也没有恢复市议会选举的政治意愿。可见,当年国阵终止选举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行动党一直以来都呼吁大马的政治要有实质性的改革,其中一项议程就是要恢复市议会民选制。因为通过民选而产生的市议员,才会对市政的建设负起责任,而不是任由官僚主义横行。

当局以委任制取代民选制,其实就是安插国阵各个成员党的地方派系头目,来填满市议会的职位,作为安抚国阵各个党各个派系的利益。委任的准则不是以人才绩效为考量,而是以朋党分赃为出发。

所以,国阵的官委市议员,多半素质奇差无比。他们的效率低下,没有市政宏愿,无需向市民负责,没有公信力及公权力。至于层出不穷的民生问题,通通则被国阵的国会议员及州议员用作来表演“服务秀”。

市议员无需交差,工作降格给国会议员及州议员来“做秀”,以捞取廉价的宣传资本,这就是国阵不愿意恢复民选市议会的最大原因。

行动党最后呼吁选民壮大行动党,加强行动党推动我国民主化的力量,以便给国阵制造更大的政治压力,来迫使国阵早日恢复市政府民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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