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民主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魏祥敬,于2002年5月24日(星期五),在槟城所发表的声明:
槟外环公路私营化:槟州纳税人受歧视
虽然槟州每年缴付给中央政府的所得税最多,但是槟州人民的地位不如吉打州和森美兰州人民。

其他州属获得中央政府拨款兴建道路,唯有槟州的外环公路被私营化导致要向公路使用者鸠收收费,这就是国阵政府歧视槟州人民的一种表现。

今年4月24日,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赛拉萨宣布,中央政府拨款超过10亿元在吉打州进行15项建路工程,其中包括双溪大年西部外环公路计划。

前天,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沙米威鲁也宣布,中央政府将拨款5亿元兴建长达16公里的森美兰州芙蓉市区中环公路。

此外,玻璃市州、柔佛及彭亨等州属的建路计划,都获得中央政府拨款兴建,州民可以免费使用,唯有槟岛外环公路及北海外环公路都被财团私营化,使用者必须缴付昂贵过路费。

如此一来,除了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外,槟州人民将是国内唯一使用市区道路必须付费的州民,换言之,槟州是国内首个遭道路收费站文化入侵的州属。

其他州属可以从中央政府处获得免费的道路,但槟州不只必须赠送6块价值2亿元的州政府黄金地段给私营化槟岛外环公路的财团,并让财团在新关仔角填海造地500依格从中赚取至少20亿元外,还授权它鸠收过路费30年。

而且,国阵政府所宣布的每公里约30仙过路费,相信是全世界最贵的,即使在生活水平比槟州高出至少5倍的日本,其大道过路费也不必每公里马币30仙。

更糟糕的是,政府领袖也公开说,政府不保证过路费在将来不会调高,这意味著在通车三几年後,槟岛外环公路的收费可能不只每公里30仙。

国阵如此不公平地对待槟州人民,形同把槟州人民当成二等公民外,这是一种恩将仇报的行为,因为槟州人民在1995年和1999年大选都大力支持国阵,让国阵取得压倒性的胜利,但是所得到回报竟然是一条必须付费长达30年的外环公路。

槟州人民每年缴付给中央政府的所得税数额,比起吉打及森美兰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却无法享受到中央政府的公平对待。

因此,行动党促请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交待,为何在他领导下的槟州国阵政府如此无能,不能像其他州政府那般可以争取到中央政府拨款建路,而不增加州内人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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