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应该先在检举墨镜行动达致协议后才向外公布详情,避免再出现各说各话的尴尬局面。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莫哈末沙哈西迪昨日宣布,该局将于十一月廿八日起在全国展开“墨镜行动”,以取缔所有汽镜透光度不合格的车主。他还保证有关行动并不会影响开斋节期间的交通情况。
然而,交通部政务次长林祥才却表示认同副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的观点,在开斋节后才开始取缔行动。阿都拉较早前表示担心在开斋节期间检举车辆,将使到原本繁忙的交通状况更加恶化。
莫哈末沙哈西迪和林祥才两人的谈话已经令人民混淆,并且对交通部的办事效率及机制失去信心。事实上,任何行动应由交通部进行评估后,再指示陆路交通局去执行。
因此,本人呼吁交通部应在检举墨镜行动达致协议后,才向外公布详情。如今,交通部必须对两人的言论作出澄清。
与此同时,本人也呼吁交通局鉴定该局所采用的测光仪器是否适合。
马来西亚汽车音响、装饰和冷气公会主席周新汉曾指出,交通局所使用的测光表是用来测量各种灯光素质,它通常是用在拍摄相片和电影,并不适合用来测量车镜的透光度。
再者,有关测光一起只适合在白天使用,阴天和夜晚都无法派上用场。本人希望交通部对此事予以关注并展开调查,并交代为何购买不适用的测光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