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暨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郭金福,于2002年11月20日(星期三),在马六甲所发表的声明:
数理科英语教学:希山慕汀包庇阿韩巴巴
巫青团长希山慕汀必须正视阿韩巴巴发表关闭华小言论的真正问题,即刻从巫青团网页删除有关报导。

阿韩巴巴的言论很明显已经触犯“一九四八年煽动法令”,并且已伤害了华社的感受。

本人因此感到失望,因为希山慕汀企图逃避问题,在《新海峡时报》透过“社青团的报案是有政治动机,若社青团有诚意的话,应该报案对付董教总”的言论来胡乱交代。

希山慕汀身为巫统的年青领袖,也是掌管我国青年部门的部长,他应该以身作则,体现政治成熟及理性。

本人曾于十月十日向警方报案,指巫统丹州巴西马区部主席依不拉欣阿里在巫统网页发表对华社及华裔教师无中生有的言论,并且也向巫统总部投诉,结果巫统总部也已于十月廿日将该伤害华社感受的报导删除,为何希山慕汀不能从巫青团网页上删除阿韩巴巴的言论?

希山慕汀应该向理性低头,而不是企图包庇不当的言论,因为阿韩巴巴的言论是错误,不能令人接受的,而且也已伤害华社的感受。

本人不准备要求阿韩巴巴收回其言论或致歉,因为阿韩巴巴必须准备为其违法言论负责。

本人提醒阿韩巴巴,如果他要坚持本身的立场,就应清楚表明准备面对法律的制裁,而不是表明准备与当局合作而已。

此外,本人也要提醒希山慕汀,在一九七一年《马来前锋报》就是因为报导“消灭国内淡小或华小”的言论,结果在“煽动法令”下被判有罪。

根据“煽动法令”,不但个人发表煽动性言论可以被控上庭,报导有关言论的媒体或团体也可以被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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