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暨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郭金福,于2002年11月21日(星期四),在马六甲所发表的声明:
行动党斗争方式合法合宪
行动党自一九六六年创党以来的崇高斗争目标以及合法争取方式,是符合民主精神及宪制权利,绝非一个极端主义或沙文主义政党。

行动党的斗争记录是有目共睹,不容任何人歪曲及诬蔑。

日前,刚刚从新闻部政务次长升职为副部长的再奴汀迈汀,指责行动党和董教总为极端及沙文主义组织。

行动党建是以“民主社会主义”和“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念作为斗争的最高指导原则,而自创党以来,行动党就誓言以议会民主为基础,透过和平途径,建立一个民主开放、民族平等、人人自由、社会进步及经济公正的马来西亚。

历史及事实证明,行动党是一个可靠、务实、中庸和理性的政党。

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的“二零二零宏愿”目标里头的“马来西亚国族”概念,其实即是行动党所追求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只是国阵没有真诚落实此目标,但这却证明行动党的目标是正确的。

行动党的斗争往往被国阵人物歪曲为单一种族的权益而斗争,崇高的斗争精神也遭到扭曲,曾身为资深报人的再奴汀迈汀如今歪曲行动党的斗争目标,更是有目共睹的。

行动党和董教总所各自斗争的目标,皆符合民主精神及原则,也符合我国的宪制权利,绝对不是极端主义者,而为任何民族争取他们所应获得,但不侵犯他人的权益,也是合理的,绝对不是沙文主义。

玩弄种族矛盾者,才是极端及沙文主义者,再汝汀更应扪心自问,谁才是真正的极端人物,而不是胡乱指责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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