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政治秘书欧阳捍华,于2002年10月14日(星期一),在八打灵再也所发表的文告:
选举委员会:提呈改善选举制度建议
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阿都拉昔应该在国会公布他到德国考察选举制度的成果,并提呈改善我国选举制度的建议书。

根据《星报》报导,阿都拉昔率领代表团于9月7日至14日间前往德国进行考察,以学习德国的选举制度及法令。这项访问是获得德国的一个基金会所赞助,其代表团成员包括了马华、民政党、国大党等的代表。

事实上,德国是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之一,在此投票制下,选民将可获得两张国会选票,第一张投给各个选区的候选人,第二张则投给政党。因此,最终国会里的议员人数将会依各政党的得票率来进行分配,以符合一人一票的民主精神。

根据最新的重划建议,选委会让柔佛获增最多的国席即增加6个至26个,而雪兰莪的选民人数有136万8千693人,比柔佛的122万3千532人还多。除此之外,平均每6万名吉隆坡及雪兰莪的选民,才选出一位国会议员;反观在沙巴及砂劳越,平均每3万名选民就可选出一位国会议员。

以目前的选区划分来看,选委会已乖离了宪法上所列明的选区划分公平原则。他说,一人一票原则已经在宪法上明文规定作为重划的指南,因为宪法的第13附录第2项(c)规定“州内每一选区之选民人数须大致上相等,除非,由于顾及和乡区选民联系之不易以及乡区选区之其他不便,而必须对该类选区之面积,采取权衡之方式处理。”

选举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选举的公正及公平。所以,选举的制度对民主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国目前的单一选区制度,只会让政府划分出对它有利的选区。选委会从划选区的做法,已很明显是违宪的。

鉴于此情,行动党呼吁选委会马上进行研究,以在来届大选应用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制度,从而取代备受争议的简单多数投票制,这样才能符合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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