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槟州主席暨丹绒区国会议员曹观友,于2002年10月15日(星期二),在槟城所发表的声明:
槟外环公路计划:首相署支吾以对
政府在国会回答有关槟岛外环公路计划的询问时,完全避开指有关计划无法克服槟岛市区交通阻塞现象的《Halcrow报告书》,亦未解释为何把有关计划交给半岛城市工程私营化的问题。

本人在目前所召开的国会会议中有提出槟岛外环公路计划的询问,并在财政预算案辩论时,代表槟州人民要求首相署经济策划组重新检讨该项计划,尤其是把它交给一家能力受置疑的财团来私营化的问题。

本人要求经济策划组交待,它是否已经决定与半岛城市工程有限公司签约推行有关计划,尽管槟州人民群起反对它。

此外,本人也提到槟州政府所委托进行的《Halcrow报告书》显示,槟岛外环公路不能解决槟岛交通问题,并询问经济策划组是否有接到这项报告书。

经济策划组也受促解释,为何有关计划交由半岛城市工程去推行,而未根据私营化政策作出投标,因为该公司是一家冬眠公司,而且缴足资本只有5万元,也未曾有兴建任何道路记录。

该公司获得该项计划是否因为它的创办人是巫统元老,即现任的槟州元首及一名巫统的上议员阿末依斯迈?

此外,在中央政府承担征用土地的1亿5千万元及州政赠送6片黄金地皮,以及让该公司在新关仔角填海索地202公顷而将可从中赚取约30亿元以上后,又允许该公司收取过路费?

为了确保透明度,经济策划组有必要澄清半岛城市工程提呈的有关工程详情,包括其盈利及建造费。

本人也在国会提出一个特别个案,即屋业发展商旺城私人有限公司因为建议中的槟岛外环公路计划而陷入困境的问题。该公司的建屋计划在获得槟岛市政局批准后,土地突然间被有关当局冻结,以便为槟岛外环公路计划铺路。过去5年来该公司因为土地无法发展而陷入财务困境中,但它至今又无法获得征地赔偿,经济策划组应纠正这个不公平之处。

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计划的槟州人民要政府着重於有效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克服拥挤不堪的问题,经济策划组有必要检讨槟岛的公共交通系统。

首相署政务次长拿督诺奥玛在国会回答本人询问时,完全避开指该项计划无法克服槟岛市区交通阻塞现象的《Halcrow报告书》及为何交给半岛城市工程私营化的问题。

诺奥玛只是回答说,政府是於1997年在原则上批准由半岛城市工程推行槟岛外环公路计划,经济策划组目前正通过私营化委员会谈商有关的私营化条件。

诺奥玛说,原本的计划成本是10亿零200万元,但由於全长19公里的路程缩短到17公里后,其造价将降低至9亿5千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是8亿元,征用土地费用是1亿5千万元。征地费将由政府承担,以降低过路费。

针对旺城公司地段的问题,诺奥玛说政府目前暂停征用土地,以让大道局检讨这项计划的技术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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