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森州民主行动党秘书陆兆福,于2002年10月17日(星期四),在芙蓉所发表的声明:
芙蓉市政局和英达丽水公司应赶紧对倒塌并影响住宅的挡土墙进行维修,而森州政府也应该向每户受影响的家庭拨款5000元,作为一项紧急救济金
由于一场长达三个小时的倾盆大雨,导致芙蓉百美花园一些住宅受到部分毁坏,而在屋子后面的英达丽水排污公司氧化池的挡土墙也因此倒塌。周一晚上,消防局指示百美花园十一户家庭撤出他们的住家。

据报导,一些住家受到严重损坏的居民,把问题归咎于英达丽水公司,指有关事故乃肇因于有关公司没有对氧化池及附近地区进行保养工作。

森州行动党并非要争论应该由谁来为此事件负责,而是要敦促森州政府确保芙蓉市政局或英达丽水公司全面承担所有的费用,赶紧修理倒塌的挡土墙和毁坏的住宅。

再者,鉴于当局要求居民紧急撤出住家,森州行动党呼吁州政府向每户受影响的家庭拨款5000元,作为一项紧急救济金,弥补他们在有关意外事件中的损失。

这起事件也应该作为市政局的一项警惕,从而在进行任何发展计划之前,先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更为关注。倘若当局根据有关报告,经常性作出检查和维修工程的话,有关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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