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秘书暨八打灵再也影子市议会主席刘天球,于2002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八打灵再也所发表的文告:
千百家村水灾灾民应该根据各别损失,获得发展商合理赔偿
造成千百家村大水灾的发展商,通过马华百乐镇州议员林春景宣布,只提供每家五百元作为援助金,而不愿负起应有的责任,为损失惨重的灾民作出合理的赔偿。针对此事,八打灵再也硬脂市议会和雪州行动党表达最强烈的抗议。

这是因为,千百家村一连两次的大水灾,很明显是发展商在上游施工时没有遵照市议会的规定,在排水方面没有做好应有的防洪措施,才导致千百家村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水患。

其实持有上述看法的不仅是行动党,即使是市议会主席拿督恩南和雪兰莪州行政议员拿督沙立夫加江,都在巡视灾区之后发表相同的意见,认为有关发展商是导致水患的“祸首”,因此它必须作出赔偿。

根据行动党沿门收集资料所得,每家灾民损失从三千元至三万元不等,因此发展商只作出每家区区五百元的援助金是不合理的。发展商应该根据每家损失酌情赔偿,而不是一律付出五百元援助金,以为这样就可以“打发”损失惨重的灾民。

九十年代初,千百家村也曾因为上游发展商疏忽造成严重水灾,当时在行动党国州议员的积极争取和施压之下,灾民都获得比较合理的赔偿(根据各别的损失酌情赔偿)。因此,马华国州议员如果不能据理力争,为灾民争取更加合理的赔偿的话,是完全说不过去的。

如今,林春景宣布发展商愿意每家提供五百元援助金,然而身为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的周美芬是否能运用其影响力,为灾民获取真正合理的赔偿?行动党要再次提醒周美芬,她应该比林春景争取更合理的赔偿。此外,周美芬应该动用她有权分配的三百万元特别拨款(必须在年杪用完),以及选区常年拨款五十万元,协助千百家村的灾民。行动党对周美芬迟迟不愿拨款赔偿灾民,感到非常遗憾和费解。

更重要的是,周美芬必须对两年前就批准的一千万元治水防洪拨款,作出清楚的交待,而不是含糊其辞。如果一千万元拨款早日落实,千百家村人也早就已经脱离“浸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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