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不是首要议题,但是行动党的“不要929”运动是加雅补选的议题之一,只是鉴于补选竞选期的时间有限,无法将之充份发挥出来。
有人企图歪曲“不要929”运动,指它是“具煽动性”、“违反宪法”及“反回教”的运动。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行动党所发动的“不要929”运动是一项爱国运动,志在捍卫回教作为我国官方宗教,但我国绝非回教国的《1957年独立宪法》、《廿条款》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
本人敢这么说,如果国父暨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第三任首相敦胡先翁、创立马来西亚的卡达山杜顺领袖敦弗史蒂文和拿督孙当仍在世的话,他们将站在领导“不要929”运动的最前线,捍卫回教作为马来西亚官方宗教,但马来西亚绝非回教国的《1957年独立宪法》,以及在39年前促成马来西亚成立的《廿条款》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
本人手中拥有4套文件来支持这项论点。
第一,1983年2月8日,当东姑在国会出席为他而设的80岁大寿晚宴(出席的国阵高层领袖包括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致词时,向国阵领袖发出“不要将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的重要讯息。有关事件在隔天成为各语文报章的封面头条新闻,如,1983年2月9日的《星报》的封面版大标题是“东姑80大寿-勿将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东姑强调说,马来西亚成立是一个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宪法有此明文规定,必须受到尊重及遵守。
第二,我国第三任首相敦胡先翁在4天后,即1983年2月12日庆祝其61岁生日时,全力支持东姑促请国阵不要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的呼吁。1983年2月13日的《星报》封面版大标题是“胡先翁向回教国说不”。胡先翁说,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是“不智也不实际”的做法,因为马来西亚仍然能够在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制度下运作。
第三,1957年《里特宪制报告书》的第169段,建议独立后的马来亚宪法明文规定是一个世俗国。
第四份是收集沙巴和砂劳越人民有关拟议中成立马来西亚意见的1962年《柯波委员会报告》。两州人民对成立马来西亚所保留的原因之一是,新的联邦会否是个回教国。该委员会的英籍成员建议回教是官方宗教的条款不扩大到该两州去,但马来亚籍的政府成员保证,这项条款将不会影响马来西亚作为“世俗国”的特征。
敦弗史蒂文积极参与成立马来西亚的蹉商,包括拟定维护马来西亚作为世俗国,但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廿条款》,而拿督孙当也在马来西亚的成立方面扮演显著的角色,他坚持沙巴必须先取得独立才加入马来西亚。
因此本人认为,如果上述先贤今天尚在世的话,他们必将站在支持“不要929”运动的最前线,并告诉马哈迪,不可以单方面、武断及违宪地废弃回教作为官方宗教,但马来西亚并非回教国的《1957年独立宪法》、《廿条款》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规定的基本宪制原则及建国基石。
如果一个由马来亚及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卡达山人及伊班人先贤在40多年前所严肃达致的基本宪制原则及建国基石,能够在一个指我国已是回教国的“929宣布”那般,轻易被武断及单方面地推翻的话,那么国阵政府所作出的任何承诺都不可靠。
也许因此国阵在1994年所宣布的《新沙巴竞选宣言》,即到2000年时没有贫穷、没有非法移民、没有幽灵选民、没有贪污及人人获得一间屋子的承诺,已经完全被遗忘与背弃。
鉴于此情,加雅人民应该在本周流投选行动党,以显示他们同样关注“929宣布”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因为它显然违反了上述建国先贤们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