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代秘书长暨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于2002年9月10日(星期二),在吉隆坡所发表的声明:
马哈迪歪曲基本人权为绝对自由
行动党对于首相马哈迪企图将人民对基本人权的要求,歪曲为要求绝对自由深表遗憾。

首相昨日在人权委员会主办的“人权与教育研讨会”中表示,绝对自由不可能存在,因为那样的自由会引发动乱,所以政府必须限制人民的自由。

首相的言论有意把人民对基本权利的要求,歪曲为要求绝对自由。其实,人民要求政府尊重每个人民的基本人权,并非等于要求绝对自由,因为国家有一套宪法和法律约束人民,绝对自由的问题根本不存在,人民并非要求撤消所有的法令或不受法律的约束,或不要有政府的制度。

在民主国家,人民有权利要求享有基本的人权,其中包括有不同意政府的看法的权利及公开发表这些意见的权利。基本人权也包括在被逮捕时有公开受审的权利;内安法令及警察法令中有不必经过审讯就可以扣留“被怀疑危害国家安全”者的权利,是违反基本人权的法令;煽动法令与印刷法令亦是箝制言论自由的法令,却违反民主原则,也违反基本人权的原则。

首相说,历史告诉我们,动乱带来贫穷与不幸。然而历史也显示,动乱从来不是因为过度的自由所造成,相反的,历史显示,强权、独裁和苛政才是国家动乱的主因;马可斯时代的菲律宾、苏哈多时代的印尼是我们引以为鉴的例子。

在注重人权的国家,每个人的基本权力及基本需求受到保障,当个人的权利受到保障,整体的权利就受到保障;因此,没有所谓的个人权利和整体权利不能并存的理由,马哈迪与李光耀的所谓“亚洲价值”只是为本身的铁腕手段找借口。

本人再次提醒马哈迪,人权支持者从来不曾要求废除所有的法令和规则,人权支持者,包括行动党所要求的是废除已经过时及违反基本人权和民主原则的内安法令,及修改机密法令、印刷法令等,以防范被有关当局滥用来对付异议者及反对党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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