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告

民主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郭金福,于2002年9月14日(星期六),在马六甲所发表的声明:
交通传票混乱:本人将追究到底
副内长拿督曹智雄指政府取消附加交通传票只是一项暂时性的决定,是荒唐、可笑及不能令人接受的言论,因此本人将在国会追究到底。

本人将在国会抨击几个单位在处理有关事件上的欠缺专业精神及负责任作风,包括总检察长及全国总警长。

随着本人于今年6月19日在国会挑战警方发出附加交通传票的合法性后,也于今年7月3日公布警方已取消在逮捕令2行动中,警方依据1987年交通法令第115条文下所发出的每张罚款300零吉的附加交通传票。

尽管当时接获有关传票者心感忧虑,有者向大耳窿借钱付清罚款,有者聘请律师入庭挑战,但是,警方却拒绝证实本人的宣布,一直到本人于几天前在国会提出国会问题时,副内长拿督曹智雄才被逼证实此项消息。

但是令人震惊的是,曹氏不但误导国会,予人印象因为警方无法将传票寄给犯错者才取消有关传票,他甚至说,取消的决定是暂时性的,警方他日将会重发传票予有关车主。

警方是在逮捕令2行动中,通过POL257传票,在设立的路障或监察局的付款柜台,面对面手交传票予犯错者,因此,怎么能够说因为警方没有办法寄出传票,才取消这些传票?

许多车主在今年7月手拿传票前往警察局欲缴交罚款,却被通知警方已取消全部有关传票(即是在1987年交通法令115条文下,在逮捕令2号行动中发出的附加POL257传票),如今曹智雄不但指因为警方无法寄出传票,又表示要重发传票,简直是荒唐!

如果内长拿督阿都拉没有在星期一(9月16日)澄清曹智雄的误导性及荒唐言论,本人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追究到底,包括向政府施压,要求退款予已缴交罚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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