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昨日所发表“绝大多数的人民,都能接受马来西亚是回教国的既定事实”的谈话,是荒谬且不负责任的言论。
这是首相在去年9月29日在民政党代表大会上,宣布我国在巫统治理下已成为回教国后,第一次公开对其“巫统式”的回教国进行论述。
事实上,早在1957年的《里特宪法委员会报告》(Reid
Constitution Commission Report)当中就阐明了我国的宪法模式,即:“宪法中任何有关回教应是国教的声明,都不应影响非回教徒的公民权利”。
有关报告指出:“联盟所提呈的备忘录志明马来亚的宗教为回教,然而对这项原则的遵守不应导致非回教徒国民不能奉行本身的宗教,同时亦不应意喻国家并非世俗国。”
马哈迪公然在违宪情况下一再宣称马来西亚为回教国,因为他杖持着国阵在国会超过三份之二多数席所形成的政治霸权,完全无视国内的反对呼声。除此之外,当局动辄恫言使用“内安法令”的态度,也令到人民不敢挑战政府的任何决定。
人民应清楚了解,现在并不是要在回教党的回教国及巫统回教国之间作选择,而是要走出一条世俗民主化的中间路线。我们必须坚持及维护联邦宪法的原则,恢复马来西亚作为世俗民主化、多元宗教的国家,不要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
为重要的是,我国是否一个回教国并非由巫统和回教党来说了算定,而是由所有政党及全体国民来共同定夺,否则就是侵犯了全体人民的公民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