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在过去三个月来所展开的“不要929”全民醒觉运动中,总共有32人在警方五次不合法逮捕行动中成为受害者。虽然警方表示援引“煽动法令”进行逮捕,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人被控上法庭,包括上周五在巴生地庭所发生的不光彩插曲。
6名行动党党要于8月25日在巴生班达玛兰展开“不要929”运动而被逮捕,他们于上周五来到巴生地庭,但是警方并未根据1千元警方担保书规定而出现在法庭。
行动党领袖和党员并不想被逮捕,但是我们不能受到任何警方的滥权和侵犯人权的举措的威吓,来阻止我们行使合法的政治及宪赋权利。
由此,副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应该在国会针对32人被警方不合法逮捕的事件发表部长级声明,因为警方把行动党所展开的合法政治活动当成犯罪行为,这是无法被接受的。阿都拉必需在这项部长级声明中针对以下数点特别作出交代:
- 到底他采取了什么行动,以制止警方在过去三个月镇压行动党的“不要929”运动的滥权和侵犯人权举措?
- 到底他对警方滥权及侵犯人权错误逮捕32人的举措,采取了什么纪律行动?
- 到底他向警方官员灌输了什么人权教育,让他们对人权更为尊重及具敏感性,并交代他是建议强制向警方灌输人权教育?
- 到底他能够给予什么保证,来确保警方不再重蹈复辙,以错误逮捕推介“不要929”运动的行动党领袖及干部?
行动党所发动的“不要929”运动,并非什么煽动或颠覆的运动。相反的,它堪称为一项爱国运动,因为我们推展这项运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捍卫1957年独立宪法、社会契约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即我国是个民主、世俗和多元宗教的国度,虽然我国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但是我国并非一个回教国,不管是巫统模式或回教党模式的回教国。
事实上,我国前三任首相已故东姑阿都拉曼、已故敦拉萨、已故敦胡先翁以及我国的法官,都曾经宣布过上述的立场。因此,倘若行动党的“不要929”运动被视为具有煽动成份的话,那么我国就将拥有一部煽动的宪法、三名犯下煽动罪行的前首相、以及一个犯下煽动罪行的法官,这是令人费解的。
许多马来西亚人民已经忘记了1957年独立宪法、社会契约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而行动党所发动的“不要929”运动,正是为了提醒全体人民,要大家公众来捍卫我国宪制原则及多元马来西亚的立国基石。
本人手上拥有好些文件,而这些文件都证实行动党的“不要929”运动是一项拥有历史作为强大后盾的爱国运动,这些文件包括:
第一,1957年里特宪法委员会报告(Reid
Constitution Commission)第169段文字有关“国家宗教”(State
Religion)的摘录。这里把回教列为我国官方宗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并非世俗国。
第二,1962年科波委员会报告(Cobbold Commission
Report)的摘录。两名马来亚成员王保尼和嘉沙里向沙巴和砂劳越人民保证,回教是联邦的国家宗教,担这并不能破坏实际上是世俗的联邦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1983年2月9日《星报》的一片报导,标题是“东姑:不要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这是东姑庆祝80岁生日的演词。有关报导如下:
吉隆坡讯-前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今晚表示,马来西亚不能被转为回教国。
他说,大马是一个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宪法有此明文规定。
“我国宪法必须受到尊重及遵守。一些人企图推出宗教及道德法律。这是不可允许的。”
他劝巫统说,我国拥有不同信仰的多元种族人口,因此马来西亚必须继续成为一个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
东姑是在国阵假座马华大夏为他举行的寿宴上发言。
第四,《星报》在1983年2月13日“胡先翁也向回教国说不”作为报导他61岁生日宴会的新闻标题,有关报导如下:
“吉隆坡讯-前首相敦胡先翁支持东姑阿都拉曼的观点,即马来西亚不应变成一个回教国。敦胡先翁今天说,任何这种动作都是不智,也不实际。
他说:“国家仍能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运作。”
第五,1983年2月11日的《星报》报导说,副首相拿督慕沙希淡在新加坡的“外交通讯员协会”午餐宴上受询时,表示支持东姑不要将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的呼吁。当被询及政府是否同意东姑指马来西亚不能变成回教国时,慕沙说:“东姑是在提醒政府。他是一个政治前辈,我们尊重他的判断。”
第六,1983年2月10日的《马来前锋报》一篇题为“马来西亚是世俗国”的社论,表示全力支持东姑的言论。
这篇社论指出:“东姑与几名领袖已经证明,马来西亚社会真正的需要一个以回教作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通过这种模式,我们的国家达致骄人的成就。”
“东姑阿都拉曼的这项提醒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有许多领袖及人民纠缠不清的言论出现,要把这个国家的法律变成回教法,甚至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所以我们感到非常困扰。”
最后,倘若我们不希望我们的子孙世代的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忘却历史,抑或把45年的宪制基础和立国原则抛诸脑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