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在回教会议组织峰会(10月16日至18日)假布特拉再也举行前的一项专访中表示,我国积极在国际舞台上发表对于回教的看法,显示我国
在维护回教方面作出极大努力。
这引起一项问题,即我国政府是否有在国际舞台积极发表对佛教、基督教、兴都教和锡克教的看法,因为我国的“社会契约”、《1957年独立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1970年国家原则》以及1991年多提出的“2020宏愿”,都清楚阐明我国是个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国家。
内阁和国会应该认真考虑,到底我国要如何在外交政策和国际论坛上,突出国家多元宗教的形象与特征,因为根据2000年度的人口普查显示,在我国2320万人口当中,穆斯林60.4%、佛教徒19.2%、基督徒9.1%、兴都教徒6.3%、孔道教信徒2.6%、部落或民间宗教信徒0.8%、其他0.4%、没有宗教信仰者0.8%以及未知者0.3%。
由此,内阁和国会应成立一个由资深外交官员和朝野正当领袖所组成的高层工作小组,从而建议具体的方法,使我国在外交政策和国际论坛上突出多元宗教的形象,真正反映出我国宗教多样性的实况。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主办回教会议组织峰会被用作来合理化我国是个回教国的说法,这是违反国家“社会契约”、《1957年独立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1970年国家原则》以及1991年多提出的“2020宏愿”的做法,而所有的这种企图都应该受到遏止。
最近出现一种论调,即:自从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于2001年9月29日假民政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我国为回教国后,世界已经承认我国为回教国,而这也是我国受邀在下个月主办回教会议组织峰会的原因。
然而这是错误的说法。事实上,任何国家要主办回教会议组织峰会,并不需要具备什么先决条件,而主办有关峰会也不会使东道国变成一个回教国,正如西非国家塞内加尔曾于1991年12月主办过第6届的有关峰会,却不影响该国作为拥有94%穆斯林的“世俗共和国”宪制地位。
许多回教组织会议的成员国如土耳其、马里、印尼、几内亚、尼日尔以及萨旦胡先掌权下的伊拉克,都曾主办过回教会议组织大会,然而这并不影响其世俗国地位。
倘若在回教会议组织扮演领导角色将使到有关国家变成回教国的话,那么我国早在1971年就已经成为回教国了。当时,我国国父暨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担任回教会议组织的第一任秘书长。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东姑甚至于1983年2月8日其80大寿的场合向国阵领袖和国人发出劝告,叮嘱“不要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
既然东姑当年担任回教会议组织的第一任秘书长,并未使我国变成回教国,那么同样的道理,我国在下个月主办回教会议组织峰会,也不会使国家变成回教国。再说,我国是否回教国的问题,并非由国际承认或成为回教会议组织的会员国定夺,而是决定于我国人民是否要国家变成回教国,以及它是否兼容于国家宪法。
最为重要的是,1972年所接纳的《回教会议组织宪章》,当中并未提到回教国。
再者,回教会议组织的会员国之中,许多穆斯林占大多数人口的国家都是世俗国而非回教国,例如印尼,该国2亿300万人口当中有88%是穆斯林;又例如在土耳其6千700万人口之中,穆斯林就占了99.8%。
此外,在回教会议组织的会员国当中,也有一些国家鉴于穆斯林只占人口少数,只有20%或更少,预示这些国家不可能成为回教国,例如:喀麦隆(20%)、莫桑比克(20%)、苏利南共和国(20%)、乌干达(16%)、圭亚那(15%)、多哥(12%)以及加蓬(1%)。
倘若穆斯林只占人口1%至20%的国家,都是回教会议组织的会员国的话,那么任何国家岂能宣称:主办回教会议组织峰会抑或拥有回教会议组织会员国资格,就已经成为回教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