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强烈抗议警方受到狡猾、肯定与不适当的指示,即不可如选举委员会所建议般,将实行了25年的不民主群众大会解禁。
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昨天主持巫统最高理事会会议后,首次针对群众大会争议发言,他虽然采用极为巧妙字眼,然而却亳无疑问表达他及巫统最高理事会的讯息,即反对解除群众大会禁令。
今早报章的不同头条标题可以显示一斑,从具矛盾心理的《星报》的“首相呼吁谨慎看待群大会:不能用来评估民主”(Caution
on rallies - they cannot be used to gauge democracy, says PM)及《新海峡时报》的“马哈迪:警方决定群众大会,我们必须考国家保安问题”(Police
to decide on rallies - Dr. Mahathir: We must take into account
security of the country),到显著的《每日新闻》之“群众大会:首相认为反对党还未成熟”(Rapat
umum: PM anggap pembangkang belum matang)及《马来前锋报》的“马哈迪:巫统反对群众大会,担心引起反对党支持者的暴行”(UMNO
tolak rapat umum: Boleh cetuskan tindakan ganas penyokong parti
pembangkang - Dr. Mahathir)。
鉴于巫统最高理事会是我国最强势的机构,比国阵、内阁及国会更具权势,而且也比选举委员会及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权力来得更大,其政治意愿肯定超越警方的保安理由,因为巫统最高理事会的意愿,形同向警方下达命令。
最为讽刺的是,国阵今天在吉隆坡默的卡体育馆庆祝所谓国阵“成功分享政权50周年”前夕,巫统最高理事会露出了其霸道的真面目,显示出“分享政权”只是表面功夫,因为不只其他国阵成员党,甚至内阁、国会及所有政府机构与巫统之间的关系日益不平等及一面倒。
马哈迪指“政党支持者,尤其反对党支持者还不成熟,以致对公开集会造成骚乱”,并宣称在2000年举行的鲁乃补选中“反对党支持者行为粗暴,包括殴打人、闯入警局、扣留一辆巴士及扣留他人身份证”,这些说法都是不确实的。
为何在国父暨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以及第二任首相敦拉萨任期内的群众大会,反对党支持者态度成熟,但在马哈迪掌舵22年期间却变得不成熟?
马哈迪进一步指出:“我国容易受到威胁,一些政党尤其是反对党的支持者对民主方式仍未成熟,因为一些反对党支持者觉得本身的人数多及强大时,就会诉诸暴力行为。”(《马新社》)
马哈迪说,群众大会不能反映出选举中的民主存在,并宣称民主具各种定义:在马来西亚,其定义是人民有权通过投票箱选出他们的代议士。
显然对马哈迪而言,只要维持每4年至5年举行一次选举的正式程序,尽管出现诸多的选举滥权事件如滥用媒体、金钱及政府机构,民主仍然在运作中。按照马哈迪的逻辑,那么前苏联也实行民主,因为该国也定期举行选举,让其公民“以99%的支持投选其领袖“。
本人挑战马哈迪举出任何例子,证明在过去反对党所召开的群众大会曾出现骚乱。马哈迪将无法找到证据,因为在马来西亚建国的首12年,即1957至1969年间,以及在1969年513事件爆发后国会及政治活动被冻结21个月后,在1971年2月解冻及群众大会获得恢复之后的期间,都不曾发生群众大会出现骚乱。
前警察总长丹斯里哈聂夫在25年前,即1978年禁止群众大会的理由,并非因为反对党的不成熟或对保安构成威胁,而是因为警方预测马共当年会趁着纪念1948年7月武装斗争30周年而制造动乱及展开城市游击战。
国人在当年获得保证,指有关禁令只是暂时性,然而它却持续了整十分之一个世纪直到今天,完全违反了言论与结社自由的基本人权。
禁止群众大会是警方及政府滥权与侵犯人权的一大污点,尤其马共于1989年在合艾签署和平协定放弃武装斗争之后,有关污点则显得更为刺眼。如今,在前马共总书记陈平的回忆录《历史的另一面》都可以在书局购买之际,政府还有甚么理由继续以保安理由禁止群众大会?
由此,行动党促国会全面辩论群众大会被不民主地禁止25年的问题,因为这项课题应由国会议员顶多,而非由巫统最高理事会秘密决定。选委会已表明来届大选应可以举行群众大会,因此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布达立也应表明立场,因为这关系到人权委员会捍卫与促进人权宗旨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