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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马华总会长黄家定应该解释,到底他在呼吁国阵成员党制止回教党建立回教国之际,是否也将确保国阵最高理事会收回巫统的“929宣布”,否则有关声明不但毫无意义,同时也凸显国阵成员党对巫统一党坐大的无力和无奈。

--行动党社青团副团长张玉麒
2003年9月22日(星期一)文告,八打灵再也

社青团敦促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黄家定解释,到底他在呼吁国阵成员党制止回教党建立回教国之际,是否也将确保国阵最高理事会收回巫统的“929宣布”,否则有关声明不但毫无意义,同时也凸显国阵成员党对巫统一党坐大的无力和无奈。

上周六,黄家定出席“国阵分享政权辉煌50年”集会时,促请“国阵成员党团结一致来对抗反对党,制止回教党成立该党所属意的回教国”(9月21日《南洋商报》)。

本人认为,黄家定的言论引起两项基本问题。

第一,黄家定显然对回教国概念毫不了解,因为无论是“回教国所属意的回教国”抑或“巫统所属意的回教国”,两者都违反我国宪制原则和立国基石,破坏我国独立46年来的民主世俗政体本质。

凡是回教国,无论是回教党所倡议还是巫统所提倡的回教国,都将以《可兰经》和《圣训》作为最高法律,这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但将对整个建国过程造成结构性改变,摧毁了46年来的社会契约,同时也贬损了《联邦宪法》为本邦最高法律的地位,导致非穆斯林自动沦为二等公民。

国阵不断制造“回教党代表极端回教国”和“巫统代表中庸回教国”的假象,逼使我国非穆斯林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最终要他们对马哈迪所宣布的回教国予以支持。

这是国阵的极大政治谬论和阴谋。其实,国人最为紧迫的课题并非在“回教党的回教国”和“巫统的回教国”之间作出抉择,而是在于国人是否要捍卫独立以来三大民族先贤所认同,并在较后获得沙巴和砂劳越人民所肯定的《1957年独立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抑或要放弃这些精神和原则,使国家步上回教国的不归路,变成巫统式抑或回教党式的回教国。

第二,黄家定呼吁国阵成员党共同制约回教党的回教国的同时,也必须呼吁国阵其他成员党共同促使巫统和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收回“马来西亚已是回教国”的“929宣布”。

然而,马华和民政党等其他成员党领袖在国阵对巫统马首是瞻已是不争事实,因为只要是巫统的决定,他们都可以摒弃本身政治原则和立场,即刻给予鼎力支持。

例如,当马哈迪于2001年9月29日在民政党大会上宣布马来西亚为回教国之后,国阵各成员党领袖马上背弃创党原则和原有的政治立场,纷纷对“929宣布”表示支持,足以证明国阵“分享政权”只不过是脆弱的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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