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重提发生在1969年的“513事件”,作为反对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提出要在来届大选解除群众大会禁令25年的理由。
《每日新闻》和《马来前锋报》的社论,错误地把解禁群众大会一事跟“513事件”相提并论,宣称群众大会自1969年来就已经被禁,而诸如森州州务大臣丹斯里莫哈末依萨之流的政治领袖,则警告一旦允许举行群众大会,将有发生“513事件”之危险。
然而最为令人震惊者,莫过于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丹斯里哈伦哈欣的言论,因为他竟然也把群众大会跟“513事件”挂钩,并强调在来届第11届大选允许群众大会之前,必须先对安全的各个方面作出考虑,以避免1969年种族六畜事件重演。(9月20日《马来前锋报》)
事实上,人权委员会乃是国会成立并赋予法定责任来捍卫及促进人权,而全体国人都期望它能够揭发和反对任何发表谬论和毫无根据理由来侵犯人权的举措,就像召唤“513事件”的恐惧来合理化当局继续禁止群众大会的举行。由此,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公然违反人权委员会宪章,透过最不诚实的理由来反对将被禁止长达25年的群众大会解禁,这是非常不可被容忍的行为。
鉴于此情,行动党基于以下两大理由,针对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破坏人权的言论作出正式抗议:
第一,哈伦哈欣暗示过去的群众大会,是在毫无考虑到安全的情况下批准举行。因为从1957年至1969年及随后从1971年至1978年的19年,当群众大会被允许召开期间,每次的群众大会都必须获得警方批准,这19年之中,没有任何一次的群众大会被指为骚乱的根源。
第二,哈伦哈欣把“513事件”归咎于群众大会,乃是歪曲历史的举措。
1969 年的“513事件”发生后,从来没有任何独立的调查找出真正肇因,然而有一点无可争议的事实是,“513事件”跟1969年的群众大会亳无关系,原因如下:
倘若群众大会是“513事件”的导因之一的话,那么当局不可能在国会及所有政治活动被冻结、国家由国家行动理事会掌权21个月后,于1971年2月将群众大会解禁,并允许在往后7年包括在1974年大选举行群众大会。
群众大会于1978年7月被警方“暂时禁止”,理由并非它对保安构威胁,而是“马共将庆祝进行武装斗争30周年纪念”。警方当时预测,随着数名华裔政治部警官及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拉曼哈欣在吉隆坡被暗杀后,马共会加强其城市游击战。
然而,马共的武装斗争30周年纪念在平安无事的情况下度过,甚至马共于1989年在合艾与政府签署和平协定,连前马共总书记陈平回忆录《历史的另一面》都可在书局购买之后,群众大会的“暂时禁令”仍然实施了25年。
在过去30年来,国阵领袖每逢大选必定重提“513事件”来威胁选民,宣称一旦国阵若无法保住三分之二国会大多数议席的话,就会发生“513种族骚乱事件”。
鉴于此情,即将在38天后出任我国第五任首相的拿督斯里阿都拉,是否准备作出公开承诺,即由他所领导的来届大选将不再重提“513事件”来恐吓选民,摒弃以这种手段来逼使他们投选国阵?
“513 事件”发生迄今已经34年,如今是我们摆脱其阴影的时候,确保有关事件不会继续被利用来扼杀国人自由投票的人权。这应该被人权委员会视为对人权的最大挑战,而行动党将于明日向人权委员会针对此事提呈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