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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应停止模梭两可态度,从而明确立场交待哈伦哈欣和韩旦之间对群众大会发表的互相矛盾言论,以符合其捍卫与促进人权的法定责任。

--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
推展“捍卫世俗马来西亚”运动声明(二)
2003年9月23日(星期上午9时
八打灵再也SS2区

国人对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模梭两可态度感到混淆,因为还委员会成员对解禁群众大会发表互相矛盾的言论。由此,人权委员会明确表明立场,以符合其捍卫与促进人权的法定责任。

今天的报章报导了人权委员会成员拿督韩旦教授在加央的言论,即人权委员会支持和平举行的群众大会。然而,该委员会副主席丹斯里哈伦哈欣则表达不同的讯息,9月20日《马来前锋报》报导如下:

槟城19日讯-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要在第11届大选允许举行群众大会之前,先考虑保安层面,以避免1969年种族冲突流血事件重演。

该委员会副主席丹斯里哈伦哈欣说,其实各造包括政党在内有权举办群众大会,因为它是大选竞选运动的一种方式与形式。

因此,他强调群众大会必须根据法律条文及通过取得全权负责保安问题的警方准证。

“其实在1969年(群众大会可召开时)已经发生甚至造成流血事件。我们不要1969年的历史重演。”

他在接受访问时说,为了举行群众大会,保安控制属于警方的权力。如果由超过3个人参与的集会,就必须警方准证。保安问题必须加以注意。

哈伦哈欣的语气不像是主张解除25年群众大会禁令的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反倒像是一名支持继续禁止群众大会的副总警长!

应该强调的是,其实凡是有责任感的个人或政党,都希望群众大会平安无事,因为不会有人要群众大会沦为暴乱。在我国允许召开群众大会的19年期间,包括4届大选里头,群众大会都平安无事。

大家都会同意及希望群众大会举行,因为它不仅是警方,同时也是主办当局或有关政党所关注的问题,因此保安问题不应成为阻碍及禁止众群大会的藉口。

哈伦哈欣发表了对民主及人权极为不利的言论,在歪曲1969年“513事件”后,又以保安为理由,让当局及那些反对民主与人权为藉口继续禁止群众大会,最佳的例子是巫统妇女组在昨天公然以保安为理由反对解禁群众大会。

巫统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拉菲达问道:“为何要冒险,尤其我们都知道很难控制群众?一旦任何人包括外国人都可以参加群众大会的话,局势也许无法控制。”

根据拉菲达的逻辑,为何国阵所领导层如此不负责任,尽管面对保安风险,仍于上周六在独立体育场召开一项名称为“分享政权50周年”而官方宣布有3万人出席的群众大会?

可悲的是,马来西亚电台及电视台(RTM)在受到国阵总秘书丹斯里莫哈末拉末的责斥之后,竟然为当局无法替国阵现场转播这项群众大会作出道歉。

马来西亚电台及电视台无疑应该作出道歉,然而对象并非莫哈末拉末和国阵,而是马来西亚的人民及纳税人,因为马来西亚电台及电视台具双重标准,以及违背了它应为国家及2500万人民,而非为执政党特别是巫统作广播的委托。

莫哈末拉末忘记,国阵及其成员党并不在乎国阵的“分享政权”计划,而只有巫统才在乎。然而,如果马来西亚电台及电视台现场转播巫统活动,就必须给予反对党同样的待遇,因为马来西亚电台及电视台是国家的电视台,而非马哈迪或巫统的电视台。

最后,一个可悲的结论是,国阵根本就没有分享政权这回事,只有巫统部长可以针对解除群众大会禁令发言,马华、民政党、国大党及其他非巫统部长都委屈求全地充耳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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