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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应亲自关注国议员在一个月申领超过1万元“非开会津贴”事件所引起的公愤,而诺奥玛则应该受到国会谴责,因为他使民众以为他们都申领超额的“非开会津贴”而受到猜疑、奚落及轻蔑。

--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吉祥
行动党霹雳州党员代表大会演词(一)

2003年9月28日(星期)上午10时,怡保

拿督斯里马哈迪首次针对他何时卸任我国第四任首相的事情提出一个确实日期。其实本人自去年6月充满戏剧性的巫统大会之后,就不曾怀疑他将根据所定下的时间表,担任首相直到到下个月杪的决定。

马哈迪昨晚在摩纳哥向马来西亚传媒发表声明表示,他将于1031日卸任,而这将是最后的决定。

周四,马哈迪出席联合国第58届大会之后直飞法国的里维耶拉,出席2003年度摩纳哥游艇展,并且为浮罗交怡游艇举行国际注册举行非正式推介仪式。往后,世界各地的游艇都可以到浮罗交怡进行注册。正式的推介礼将于102日在浮罗交怡举行。

如此一来,拿督斯里阿都拉在5个星期后(即111日)出任我国第五任首相的倒数已经开始。

9月4日期刊的《远东经济评论》(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著名新闻从业员暨《马来西亚历程》(Malaysian Journey)作者雷曼拉昔(Rehman Rashid),在有关杂志撰写一篇题为“马来西亚转交阿都拉”(Malaysia’s Transition to Abdullah)的专栏文章中,指马哈迪将在把首相的领导棒子交给阿都拉的同时,也将把四项“未完成的事情”一同移交给后者,即:恢复绩效制、减低种族两极化、继续向贪污宣战以及消除极端主义。

本人无意在今早讨论作者的文章,尽管有关文章使他过去的读者或书迷感到相当大失望和清醒。本人只不过是想用它,作为探讨当前一项热门课题的开场白,即:国会议员一个月申领超过1万元“开会津贴”的事件,它甚至发生在非国会会议期间。

最近,阿都拉针对铲除贪污毒瘤、公共服务道德和廉正的重要性、全面向渎职宣战及缔建零度贪污文化等议题,发表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演说。

不过,马来西亚之所以会在“国际透视机构”的 “贪污印象指数”排名,从1995年的第23名,跌至去年度在102个国家排第33名,都是因为当局在对抗公共生活的猖獗贪污方面,一直都扮演“语言巨人,行动侏儒”角色的后果。

鉴于此情,阿都拉必须从现在起步,而不要等到成为首相之后,因为目前身为副首相以及准首相的阿都拉并非无能为力者。倘若阿都拉目前不具备任何政治意愿,采取所需和适当的行动来缔建公共廉正和零度贪污新文化的话,那么他如何能在未来5个星期建立这样的政治意愿?

这也是阿都拉必须应亲自关注国会议员在一个月申领超过1万元“非开会津贴”事件引起公愤的原因,并成立一个由现任和前任国会议员所组成的五人国会委员会,从而展开调查并针对终结这种滥权事件提出建议。

明日开始是为期3天预算案总结辩论,首相署将是第一个参与辩论的部门。阿都拉应到国会亲自领导政府的总结,不但为马来西亚议会民主制度国会的重要和公正角色树立榜样,同时也显示他个人也关注民众对于国会休会期间,国会议员申领超额津贴的事件。

首相署政务次长拿督诺奥玛于周三的国会回答时间,把矛头对准回教党日里区国会议员莫哈未阿邦迪,揭露在去年和今年首半年,分别有14名和6名议员每月申领超过1万元津贴的时候,他只是基于政治上的考量,完全不管是非对错。

诺奥玛甚至揭露,莫哈未阿邦迪在去年10月的申领津贴高达132,000元,而在今年上半旬的申领津贴则为78,356.96元。

接着,诺奥玛还告诉传媒表示要反贪污局针对有关事件展开调查。此举是极为不负责任的,因为他并未将这16名国会议员的“开会津贴”和“非开会津贴”区分。这16名国会议员当中,8人来自国阵、5人来自回教党、2人来自公正党及1人来自行动党,都曾在一个月提呈超过1万元的申领。

传媒报导诺奥玛的国会答复时,也并未详细表明到底这些申领是属于“开会津贴”抑或“非开会津贴”,而极有把握地推断:除了莫哈未阿邦迪之外,其他15名国会议员的申领都是属于“开会津贴”。倘若如此,那么诺奥玛就亏欠这15名国会议员一个公开道歉,因为他的言论已经映射他们在一个月申领超过1万元开会津贴,等于犯下错误、行为不当、不光明正大以及不道德的行为,导致他们受到公众的猜疑、奚落和轻蔑。

本人已向诺奥玛所点名16名国会议员之一的行动党高渊区国会议员吴庆发了解详情,而吴庆发表示那是去年10月国会预算案辩论会议的“开会津贴”,包括了酒店住宿、开会津贴、生活津贴、交通津贴和其他根据国会规定所给予的补助。

去年10月,国会会议召开19天。任何国会议员,不管来自半岛、沙巴或砂劳越,只要出席所有会议,都将获得以下津贴:

会议津贴(每日150元) 150元 x 19 = 2,850元
酒店住宿津贴(每日230元) 230元 x 24 = 5,520元
生活津贴(每日100元) 100元 x 29 = 2,900元
总共   = 11,270元

(备注:去年10月为期5个星期的酒店住宿津贴是以24日计算,因为国会议员被允许在开会的前一天抵达。生活津贴是以29日计算,因为国会议员被允许享有额外两天,即开会的前一天及会议结束后的一天,方便他们抵达及离开吉隆坡。任何没有入住酒店的国会议员,可以按每日领取80元的住宿津贴。)

单单上述三个项目,国会议员在去年10月的会议的申领就已经超过1万元,这还不包括其他的申领,诸如酒店的洗衣费用、电话费以及每周的来回机票或交通费。

例如,一名来自槟岛的国会议员,他在开会期间驱车前往国会,每公里可申领60分,因此来回740公里再加上大道过路费,大约是每周520元,抑或5个星期总共2,600元,因此申领的总额将是13,870元(11,270元 + 2,600元)。

倘若这名来自槟岛的国会议员并没有入住酒店,就只能申领每日80元的住宿津贴,而并非每日230元的酒店住宿津贴。倘若他出席去年10月所有19天国会会议的话,那么他所申领的津贴也超过1万元,计算如下:

会议津贴(每日150元) 150元 x 19 = 2,850元
住宿津贴(每日80元) 80元 x 24 = 1,920
生活津贴(每日100元) 100元 x 29 = 2,900元
交通津贴和大道过路费津贴 520x 5 = 2,600
总共   = 10,270

根据上述资料,所有在去年10月完全出席19天会议以及住宿酒店的国会议员,都能在该月申领超过1万元的“开会津贴”,而绝大多数联邦直辖区之外没有住宿酒店的国会议员,所申领的津贴都接近1万元。然而根据诺奥玛所提供的数据,去年10月最多只有16人作出这样的申领。

这是否意味着,国会议员并未履行其议会责任出席去年10月的所有会议,抑或他们是所作的申领是过低而非过高?

尽管本人曾在1969年至1999年间担任了整30年的国会议员,然而最令本人感到震惊的是,国会议员受邀出席联邦政府、州政府及政府机构节目,而在一个月申领与国会开会无关的超过1万元津贴。

由此,本人曾要求16名被诺奥玛所点名的国会议员,公开澄清他们所申领的津贴,到底是属于“开会津贴”抑或“非开会津贴”,倘若是属于后者的话,那么再将之细目分类。

与此同时,诺奥玛应该受到国会的谴责,因为他没有清楚把“开会津贴”和“非开会津贴”区分开来,是犯下严重不负责任的过失,导致那些并非提出“非开会津贴”的议员,无辜受到民众的猜疑。

本人甚至已经建议全体行动党国会议员公布国会申领,包括“开会津贴”和“非开会津贴”,为国阵、替阵议员、部长和副部长树立公信力和透明度的榜样。行动党国会议员明日应在国会对这项建议给予认真考量。

事实上,所有政党也应该公布各自国会议员的国会申领,从而符合公信力和透明度的原则,无论是“开会津贴”和“非开会津贴”、不管它是超过或少过1万元,

反贪污局调查主任拿督诺汀依斯迈表示,该局将调查国会议员在一个月申领超过1万元津贴的事件,以鉴定当中是否出现任何贪污行径。

鉴于两大理由,反贪污局展开调查的适当性受到质疑:

第一, 反贪污局是否有足够的独立性及专业性,能够不替国阵的利益服务来损害反对党。翻开反贪污局的历史记录,并不能令人对其无私无畏向各个层面贪污行径宣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产生信心。

第二, 为何反贪污局被允许干预甚至篡夺国会管制本身事务的特权,包括针对议员滥用议会特权如虚报申领的事件展开独立调查,并对相关议员执行惩罚和处置?

只有在国会无法进行调查进程的情况下,那么这项权力才会交由外面的机构如反贪污局来执行。尽管如此,这也必须是透过一项动议而达致的国会决定,绝非由一名政务次长或国会职员可以定夺的大事。

亦因为如此,阿都拉必须亲自关注目前所发生令人遗憾的国会事务,并建议成立一个由五人所组成的国会委员会,包括有朝野政党所推荐的现任和前任国会议员,除了对有关事件展开调查,同时也要针对如何终结滥用国会申领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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