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副首拿督斯里阿都拉指政府不允许前马共总书记陈平在目前回国探亲或定居的理由,竟然出现两个版本。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导,阿都拉所给予的理由是“相信陈平仍然跟国内一个宣扬暴力与恐怖主义的组织有联系”,而《星报》的报导则指陈平“仍然跟一个涉及暴力活动历史背景的组织有联系”。
无论是甚么用词,阿都拉所提出的理由都让大家产生疑问,即:马来西亚政府与马来亚共产党(马共)在1989年签署要后者放弃武装斗争的《合艾和平协定》,在过去14年未获得遵守,因此政府如今才一口拒绝陈平回国探亲或定居的要求。
本人重读陈平回忆录《历史的另一面》中有关合艾/普吉和平会谈至促成1989年12月2日在合艾签署和平协定的最后4章内容,陈平在签署协定时以马来话宣布:“身为马来西亚公民,我们矢言效忠最高元首及国家。我们将解散我们的武装单位及销毁所有武器,以示我们真诚结束武装斗争。”
在回忆录的最后一章,陈平清楚指出马共已停止大型武装活动,而他本人也遵守其和平协定。他写道:
“在1992年初,我正式通知泰国当局,所有马共活动已经停止。”(第506页)
“在完成我对1989年和平协定的承诺后,我想到回乡。1990年杪,我申请回马来西亚定居,但在有关申请于1991年12月被拒绝。大约在8年之后,一名政治部官员在也拉问我是否想申请观光旅游。我的答案是:当然。我想到祖父、双亲及兄弟们位于实兆远与红土坎之间的坟前上香。这是我最想做的实行。”(第503页)
他答应向在普吉/合艾和谈后,充当马来西亚政府代表的前政治部主任拉欣诺反映。我不会再拿起武器,即使我的随从叫我如此做,我也不再领导他们走这条路。”(第503页)
《合艾和平协定》签署至今已经14年,目前应该是国会、国人和国家获知有关协定更多详情与秘密条件与其落实的时候,尤其是陈平已在其回忆录中隐约地透露当中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事情,政府目前有义务向国人作出适当交待。
在第485页中,陈平提到他在普吉/合艾和谈中,要求不像华玲和谈那般,从而让所有正式的和谈过程加以公开。他写道:
“这样传媒才能出席并作出翔实报导。我们的理由是,我们没东西好隐瞒,而且更渴望我们的地位受到公开的细察。这项建议很快就被拒绝。所给予的理由是,这种安排不利和谈的进程。我们接受这一点。然而,我们的第二项建议,即签署任何所达致协定的最终签署仪式,必须在全世界的报章前公开进行,获得大家同意。”
“我们都同意在达致共识时,公开整份协定的内容。但是马来西亚方面却不同意,而强烈认为一些东西必须保密。他们坚持一些课题如果公开将会过于敏感。经过一些迟疑,我们最终同意将协定部份内容保密。”
针对合艾和平协定签署仪式,陈平写道:
“正如合艾和谈初步所达致的共识,所有文件将会在一项正式的公开仪式上签署。可是,只向全世界媒体公布联合公报。另两项文件,即一份马来西亚政府与马共之间,另一份则是泰国内部安全行动指挥与马共之间,都会保密。”
鉴于此情,阿都拉应考虑在白皮书当中,公布马来西亚与马共所签署的《合艾和平协定》或者提供重点内容。
另一项政府应在白皮书中的回应,乃是针对陈平所提到的:政府承认马共对国家在1957年8月31日获得独立所作出的贡献。陈平说:
“我们关注的最大课题是,马来西亚政府是否承认马共在加速国家争取独立过程所扮演的角色。如果我们游击队的军事活动不是一个相等的因素,英国人是否会早在1957年即让马来亚独立?这是在私下谈判时深入探讨的问题。最后,拉欣诺在一个全面录音的会议中,以马来语读出手稿,宣布马来西亚不否认或置疑马共对争取独立所作出的贡献。至于贡献的程度,他则表示不必在这个场合中争论。它是属于由历史学家定夺的课题。”
“这是在当时被视为公布会过于敏感的项目之一,但是它对马共而言即是非常基本的课题。否则,我如何向我的同志保证,经过一段长时间后,我们终於光荣地和解?由于当时马来西亚的政治敏感性,我们只好满足于了解马共对独立过程的贡献最终受到一份历史文件的承认。我们使它记录在案,并听到如我们所要般已是足够。它未记录在案,但它肯定已经录影。我就有这么一卷录影带,泰国及马来西亚方面也有。”(第490页)
阿都拉是否准备让国会议员及政治领袖观看这卷录像带?
根据陈平指出,马共游击队在《合艾和平协定》签署时有1,188名成员,其中694名在泰国出生、499名宣称出生地在马来西半岛。在宣称家乡在边界以南者当中,402名是华裔及77名是巫裔。他说,结果有330名前马共成员回到马来西亚。(第491页)
陈平在书中表示,初期返国的马共成员面对《合艾和平协定》被违背的困境:
“随着我们首批回去马来西亚的成员抵步后,一名非常高级的马来西亚警官公开向报章保证,任何回国的前游击队战士不会被盘诘、被迫害及扣留。他也保证说,一旦回国者获得完整的公民权后,他们将可以自由地在国内参政,甚至可以被选入国会。他是对的。但是他或许透露得太多。隔天,更高级的警官公开驳斥其同僚的言论。该名更高层的警官宣布,在将来,所有回国者在马来西亚能接受他们之前,将必须签署一份放弃共产主义的文件。他补充,若有需要,该份文件必须在他们获准进入马来西亚前,在泰国进行签署。”
“按照我们的观点,这完接违反我们所了解的和平协定。过后我们发觉,我们首批从泰国回马来西亚的前同志,在回到本身的家乡时被逮捕,他们被带到吉隆坡,政治部官员下令他们签署一份正式的文件。他们拒绝了,因为他们在离开泰国之前被告知,一切已经安排好,所有的文件已经签署,他们在回乡后不必再签署任何文件。我们立即中止回国计划,当代整个事件的澄清。”(第502页)
政府在白皮书中应对这点作出回应。
阿都拉应考虑陈平回国的要求,并针对1989年政府与马共签署《合艾和平协定》14年来的经过,在国会发表白皮书,因为陈平已经在其回忆录《历史的另一面》中清楚表明,马共已经放弃一切武装活动,而他本人也遵守和平协定中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