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第一个星期的会议并未将聚焦于周一的大停电事件,令北马五州,即槟城、霹雳、吉打、玻璃市及吉兰丹感到失望。
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于周三指出,国能在周一花了太长的时间来恢复电供。
许子根表示,虽然停电时间并不如北美在8月14日所发生的停电事件那么长,但是国能应在更短时间内恢复电供。他也促国能对任何停电事作负起责任,并从经验中吸取教训及加强整个系统。
不过,许子根却没有提到伦敦上周五在繁忙时间的停电事件,虽然只不过半小时,然而伦敦市长上里文史顿即大发雷霆,宣称这是不能被接受的事情,并问道:“身为世上第四富裕的国家,为何不能在电供上作出足够投资来维持电供?”
然而我国的问题是,为何北马五州的4小时停电(据报导,厂商共损失了2千万元至3千万元)事件,没有被列为本周国会会议中的主要议题。
这是即将被“布特拉再也症候群”取代的“吉隆坡症候群”的另一个例子,即一个国家不被视为面对惨剧或危机,除非其首相受到影响。譬如,东海岸的水灾无论多么严重,都不曾被视为国家大灾难,除非联邦首都遭到大水灾。同样的,影响北马五州的大停电事件,并非一项国家电力危机,但是如果首都停电4个小时,肯定是一项国家危机!
然而,来自全国各地的国会议员,则不应服膺于这种“联邦首都症候群”。
美国和伦敦的大停电事件发生在两国国会休会,但是美国国会在本周复会后的第一件事即是针对8月14日美加大停电事件召开为期两天的国会听证会,而美国的能源秘书史宾逊成为首席供证人。
在英国,下议院的贸易及工业遴选委员会订在9月16日召开听证会,以针对上周五伦敦大停电半小时事件盘问伦敦电子公司的高级执行员。
然而在我国,周一北马五州大停电事件却没有被列为国会重要议题,能源、电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廖莫宜不屑正视这事件,因此没有在国会发表部长级声明。
过去几天,内阁部长们针对北马五州大停电事件的言论都是极为自满的,似乎只要停电时间不超过美国大停电时间就能自我安慰,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伦敦的大停电只有半小时。
美国的参众两院都研究要立法实行强制性的可靠电供水准规定,在我国则却缺少这一点,因为国能只受到很少的约束。
英国报章在过去几天刊登了“电力公司将因伦敦停电而被罚款”、“电力公司因伦敦停电而面对10亿英镑罚款”、“老板为停电风波付款”及“国会议员因伦敦停电而辞电力公司老板职”的新闻。这是因为在英国,国家电力公司面对高达10亿英镑的罚款,因为在其执照条款下,电子公司有法律上的义务维持所规定的水准,不否则将被罚占其常年营业额的94亿英镑的10%。
此外,另有条款规定电力公司首席执行员及董事的薪金配套,包括花红在内将根据提供电力给全球的能力而定。如果有调查达致停电因管理上的错误而引起,首席执行员及董事将会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其数额可以高达数百至数千万元。
鉴于此情,国会不应让北马五州的人民失望,而应在下周不只辩论大停电4小时事件,也应向国能施加法律责任,规定国能以一定的水准提供电流给用户,而且一旦因未符水准而停电时必须被罚款及作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