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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應在各收費站舉辦一系列全國性反對南北大道過路費被調高10%的抗議活動
行動黨應在各收費站舉辦一系列全國性反對政府決定讓南北大道公司將過路費調高10%的抗議活動。各州行動黨州委會應在收費在2005年1月1日被調高前,決定抗議的時間及地點。
行動黨對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及首相署部長拿督莫斯達化不照顧百姓利益,卻保護PLUS的利益,深表遺憾。如果三美擔心如果不讓PLUS調高收費,在未來33年政府必須賠償PLUS380億元,為何他在1987年時同意及簽署有關的合約?
同樣的,為何莫斯達化比較關心的是,調高過路費將協助PLUS償還用來興建耗資73億元南北大道的71億元貨款。政府不能逃避這種不公平收費的責任。政府顯然拒絕全面檢合理及公正收費,已經使這項私營化變成強盜化政策,犧牲了貧者的利益,使一小撮人受惠。此外,許多國人不滿我國大道公司提供的服務、交通擁擠及路狀欠佳。
這項私營化計劃一開始即呈現弊端,獲得特許經營權的南北大道公司(PLUS)獲得提供極之慷慨大方的保証,政府不僅提供銀行貸款保証,還包括最低車流量保証,碓保它有最基本的收益。在這種條件之下,任何沒建過大道記錄的公司都有能力去經營。
如果國陣的國會議員有誠意要阻上PLUS從調高過路費中賺取暴利,他們必須向政府施壓,要求全面檢討這種不公平的私營化合約。或者要求廢除或降低路稅,以配合政府建路開支的減少。
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說,政府每年必須賠償8千萬元給PLUS,以抵消自1998年凍結它調高過路費及每年的調整改成3年一次調整之損失。有關的私營化特許權,也從2018年延長至2030年。PLUS自1987年以來,已經鳩收了超過90億元過路費,預料在未來25年將收到天文數字的過路費。
除了每年賠償8千萬元給PLUS,也付出4億7千萬元賠償金給各大道私營化特許權公司,即Kesas大道5千萬元、白沙羅-蒲種大道6千萬元、Prolintas2億9千萬元Sprint大道7千萬元。這種賠償也給大馬人民帶來額外的負擔。
有了如此大方的保証,PLUS享有世上最賺錢大道經營公司地位,即賺幅達82至83%,其在2003年的稅前盈利是7億3千600萬元,營業額是15億8千萬元。它今年的預測盈利是8億元,這皆出自繼續在大道及收費站蒙受不便國人的貢獻。
政府任由PLUS調高收費來賺取巨額盈利是不負責任之舉,同時也未考慮到2千500萬大馬人民的利益。儘管人民遭殃及反對,政府顯然一意孤行讓PLUS調高收費。由於國陣在今年大選獲得人民壓倒性的支持,顯示人民已經核准有關調高收費之舉,人民唯有在來屆大選作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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