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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應嚴密關注反貪污局昨天的立場,即今年9月巫統黨選時出現的金錢政治形同貪污,它應可以用來支持我的特權動議,以中止巫統蒂蒂旺沙區國會議員阿斯達曼職位,並將他提交給特權委員會,因為他已經因為涉及金錢政治而遭巫統凍結黨籍3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4122日(星期四)在國會大廈發表的聲明

 

國會應嚴密關注反貪污局昨天的立場,即今年9月巫統黨選時出現的金錢政治形同貪污,它應可以用來支持我的特權動議,以中止巫統蒂蒂旺沙區國會議員阿斯達曼職位,並將他提交給特權委員會,因為他已經因為涉及金錢政治而遭巫統凍結黨籍3 

在國會下議院於1122日預算案會議復會後的第2天,我援引議會常規第261)條款,即不必預先預知地提出一項動議,以中止一名國會議員職【議會常規第261)條款(h)】或“與一項特權事務相關”【第261)(p)條款】,以將巫統的蒂蒂旺沙區國會議員拿督阿斯達曼提交給特權委員會,以免國會淪為笑柄,因為該名國會議員已經因為犯下金錢政治罪行而遭巫統凍結黨籍3年,但仍獲得繼續擔任國會議員。 

在反對我在第261)條款下,辯論後提出有關動議時,首相署部長丹斯里納茲里及副議長拿督林時清雙雙建議我正式通過一項適當通知來提呈這麼一項動議。 

我今天寄出以下的動議: 

“本院中止蒂蒂旺沙區國會議員職,並將他提交到特權委員會,以維護國會的聲譽、尊嚴及公信力,因為該區國會議員已經因為在20049月的巫統黨選中犯下金錢政治及貪污的罪行而遭巫統凍結黨籍3年,為免一名國會議員被指涉及金錢政治及貪污,並被本身政黨凍結黨籍3年後,仍可以自由出入國會,而使國會淪為笑柄。” 

我要求內閣在下周三作出決定優先處理這項特權動議,以讓它得以在本季會議於1214日結束前提出辯論,因為它涉及國會及國會議員門的公信力、合法性及權威,尤其是在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為了要建立一個國家廉政制度及塑造一個零度容忍政治領袖貪污的新政治文化運動的運動,而以本身的權威及聲譽作為賭注。 

國會應嚴密關注反貪污局昨天的立場,即今年9月巫統黨選時出現的金錢政治形同貪污,它應可以用來支持我的特權動議,以中止巫統蒂蒂旺沙區國會議員阿斯達曼職位,並將他提交給特權委員會,因為他已經因為涉及金錢政治而遭巫統凍結黨籍3年。 

反貪污局總監拿督斯里朱基菲末諾在昨天說,任何政黨內的金錢政治,被視為在賄賂他人來買票贏取職位,是一種罪行,該局將亳不猶疑地針對投訴或報案採取行動,並調查那些涉及或相信涉及這種活動者。 

朱基菲及反貪污局已經非常的遲鈍,經過超過兩個月時間才承認及發覺金錢政治是一項貪污行為。包括前任及現任巫統領袖在內的政治領袖,已經宣稱一個政黨內部的金錢政治是一種貪污行為,被發現涉及金錢政治的巫統領袖及黨員不應豁免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反貪污局的做法卻是視而未見、聽而未覺及有嘴不言。 

然而,遲了兩個月好過完全不當作一回事,反貪污局應以高權、有效率及快速的調查被新聞部長拿督阿都卡迪形容為“巫統史上最糟糕的金錢政治”。我昨天在國會形容巫統最高理事會改選為“金錢政治狂歡會”,造成良好及廉潔的部長,如高教部長拿督沙菲益沙禮等的落選。 

但是,朱基菲只說準備調查9月巫統黨選的金錢政治罪行,以及一旦該局接到賄選投報即開始調查是不足夠的,他應在兩個月亳無行動與舉棋不定之後,馬上行動。 

反貪污在沒有接任正式投報,而該局本身報案之下展開調查行動的先例有不少,其中一個例子是在1999年,該局對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華的貪污指控調查,安華當時被指濫用財政部長權利通過20個“操控戶口”斂取30億元。 

為何9月巫統黨選中出現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屬於貪污範疇的買票行為兩個月後,反貪污局仍對全面調查巫統內金錢政治的決定猶疑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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