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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統領袖及巫統紀律局成員應被警告,如果他們不與反貪污局全面合作調查巫統黨內金錢政治,他們可以被控妨礙司法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昨天說,反貪污局可以調查巫統的金錢政治案件,不必先取得巫統領袖的首肯。這項言論極合事宜及可以恢復人民對新首相要建立一個廉潔與負責任政府承諾的信心。
首相的迅速與及時回應我在約6小時前發表的聲明,尤其令我有另一番的感觸,因為我在昨天呼吁首相明確地保証,巫統不會篡奪反貪污局的權力,或為本身僭取不存在特權來先決定巫統的甚麼金錢政治個案可以交給反貪污局處理,以及歡迎反貪污局在沒有任何不必要約束下調查9月巫統黨選中的所有金錢政治案件。
首相有必要緊急與堅定地厘清問題,因為副首相兼巫統署理主席拿督斯里納吉已經亳無根據的宣稱,並非所有巫統內部的金錢政治個案將交給反貪污局調查,以及巫統有權定奪甚麼個案應由反貪污局調查,這已經違反了我國法律及憲法的精神與條文。
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為何反貪污局總監拿督斯里朱基菲諾末經過兩個多月後,才後知後覺及承認金錢政治是一種貪污行為及在1997年反貪污法令下的一種罪行,完全屬於該局的調查範疇內。
Brendan Pereira在今年11月24日的新海峽時報專欄Plain
Talk中寫道:
“它應純屬黨紀律局的特權或反貪污局應插手清理門戶?
不必想也知,反貪污局必須受召調查被發現涉及金錢政治的黨員。這種行動有法律上的明文規定。”
A.Kadir Jasin在今年11月16-30日號的大馬商業雜誌專欄Other
Thots上寫道:
“也許紀律委員會不再是針對有關指控採取行動的適當組織。一些黨員一直以來都在置疑該委員會的法定地位。
他們認為,既然金錢政治落在貪污範疇內,這些指控最好由反貪污局去處理。”
無論如何,反貪污局終於承認有關的貪污性質,以及首相在昨天的公開聲明,已經打開了反貪污局調查巫統金錢政治的大門,而不必事先獲得巫統領導層的首肯,目前球已被踢到反貪污局的腳下。
反貪污局不能像過去兩個月那般視若無睹,或者聲稱基於“政治權力現實”,以致它不能根據1997年反貪污法令履行任務,調查9月巫統黨選及較早的區、支部選舉出現的金錢政治案件。
有鑑於巫統的金錢政治猖獗,經手的款額高達數千萬至數億元,涉及者都是大人物,他們包括部長、副部長、政務次長、州務大臣、州行政議員、國會議員或州議員,朱基菲應設立一個高權特別工作隊處理巫統金錢政治,因為它將會是在阿都拉政府時期,反貪污局的公信力、專業精神及完整面對的首個大考驗。
在9月巫統副主席及最高理事會改選前外,一名資深新聞從業員在互聯網上張貼一篇巫統金錢政治名人錄的文章,被列名者包括部長、副部長及州務大臣,每人提供金錢給巫統中代表,他們付出1千元、500元、300元及最低150元給一名中央代,以換取代表們的選票。
文章列出的兩名“堅持原則不買票”的副主席候選人是,前部長兼現任新山國會議員拿督沙里爾沙末及特別任務部長拿督莫斯達化莫哈末,他們倆後來皆在黨選中敗北。
反貪污局應徹底調查這篇文章內容。我今早上網查閱,發現有關文章仍在網上,如果反貪污局需要幫忙,我準備提供相關網址。
其實,全體巫統領袖,尤其是紀律局成員,應全面與反貪污局合作調查巫統金錢政治,而自動自發地向反貪污局提供相關的情報與証據,否則他們將因為拒絕透露情報給反貪污局而成為貪污罪行的一份子。
總檢察長丹斯里嘉尼巴戴應警告巫統領袖及巫統紀律局成員,如果他們不與反貪污局全面合作調查巫統黨內金錢政治,他們可以被控妨礙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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