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美威魯不能逃避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的責任,因為他不是內閣的郵差,而是負責大道的部長,以及在1988年談判及簽署傾向一方的南北大道特許權合約的人,而該份合約在犧牲大道使用者之下,成為南北大道經營公司的搖錢樹
令人極為遺憾的,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在昨天內閣會議後,沒告訴引頸盼待的報界及人民有關他周二在國會宣佈的,他將把朝野國會議員一致反對南北大道從2005年1月1日起調高過路費10%事項帶入內閣的結果。
這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三美不能逃避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的責任,因為他不是內閣的郵差,而是負責大道的部長,以及在1988年談判及簽署傾向一方的南北大道特許權合約的人,而該份合約在犧牲大道使用者之下,成為南北大道經營公司(PLUS)的搖錢樹。
三美不負責任及不坦白,沒交待內閣對調費的決定,已經引起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媒體報導,如:
-
標題“內閣:政府負合約法律責任-南北大道起價成定局”(星洲日報)。引述未具名消息來源報導說,因為特許權合約引起的法律責任,內閣決定接受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
-
題標“朝野不滿路費調高10%-內閣促檢討大道收費”(南洋商報)。它引述未具名說,內閣已經指示首相署經濟策劃組及公共工程向內閣提呈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對國家經濟及人民帶來的負面影響之深入與全面報告。
-
馬來西亞前鋒報也引述未具名消息來源報導說,內閣在討論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10%的課題後推遲作決定,因為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沒出席會議,他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進行官方訪問。
如果大馬真正要根據國會至上的基本原則落實國會民主,那麼內閣及行政當局應俯順朝野國會議員一致反對從明年起調高過路費10%的意見。
南北大道不應成為PLUS的搖錢樹,因為PLUS預測在今年取得超過7億元的盈利。今年上半年,PLUS的預測稅前盈利是3億千840萬元,比2003年同時期的3億5千零27萬元增加了2.3%。
儘管武吉蘭樟路段因去年11月的土崩事件而在今年首5個月關閉,2004年上半年的車輛流量仍成長了4.7%,而去年上半年的成長率是4.4%。在該路段重開之後,以及根據過去的記錄,預期中下半年流量更高之下,該公司預料在下半年的表現更佳。
目前距離調高10%路費措施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前只有兩周,除非三美或PLUS能夠說服朝野國會議員,令大家相信調費是公平、合理與可接受的,否則應加以撒消。
三美及PLUS必須不只說內閣部長們,同時也應令朝野國會議員信服調高路費的合法及合理性。他們應在下周召開緊急匯報會,向全體關心此事件的國會議員匯報調費問題,並說明調費在社會經濟及財政上是合情合理的,否則不應從明年1月1日起調高過路費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