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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國陣及反對黨國會議員與非政府組織、工會、消費人組織及公民社會攜手組成一個〈反對不公平過路費聯盟〉,以証明他們認真與嚴肅,在國會中反對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10%不是在演戲來討好人民或博取廉價宣傳
國陣及反對黨國會議員應與非政府組織、工會、消費人組織及公民社會攜手組成一個〈反對不公平過路費聯盟〉,以証明他們認真與嚴肅,在國會中反對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10%不是在演戲來討好人民或博取廉價宣傳。
作為首個步驟,他們應促在周三應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訪問而未出席內閣會議的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重新檢討新收費的問題,並使內閣決定將明年1月1日起生效的收費展延兩個月,以進行廣泛的公開研究它對社會經濟帶來的影響。
我全力支持國陣斯里加亭區國會議員拿督莫哈末阿茲當〈反對不公平過路費聯盟〉的主席,因為他於周二在國會問答時間告訴三美威魯(獲得反對黨國會議員的全力支持):
“這是甚麼?過路費將調高10%。對人民而言,增加10%已經很多。為何收費必須每3年調高一次?是否這個特許經營公司在使用大道的車輛與日俱增之際蒙受虧損?
“我保証,你問到的任可人將會說,調高過路費會增加人民的負擔。
“我是代表全馬的2千500萬人民說這話:能否取消它或展延另外5年?”(新海峽時報15.12.2004)
在去年9月,當回答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曹觀友的詢問時,三美威魯在國會宣佈說,內閣已經決定,大道公司的起價要求,只有在總稽查司稽查有關公司後才能提出。
在解釋內閣決定只有在總稽查司稽查有關公司後才能起價的理由時,三美告訴國會:
“我們要確定有關公司是否賺錢,或者要賺更多錢,或者要求是否合理,或者人民是否接受起價,這一切將受到考慮。”(新海峽時報24.9.2003)
眾所週知,三美在周三沒將總稽查司對南北大道經營公司(PLUS)的稽查報告呈給內閣,它引起了所謂內閣批准從明年1月1日起調高南北大道過路費決定的先後程序與合法性。
其實,三美應澄清,總稽查司是否有稽查PLUS,如果沒有,這足以構成展延明年1月1日調高過路費措施的最有力理由,因為內閣在去年已經規定必須有此稽查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