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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因为在加叻大道索取贿款而被武吉阿曼交警总部人员逮捕的事件正显示我国日趋严重的贪污滥权事件。所谓上梁不正,下梁必歪。首相署应该重新拟定法令使反贪污局能够独立运作与操作,并且从高官开始打击贪污行为
首相署必须正视日前11名来自武吉阿曼交警总部的交警在加叻大道执勤时因为向违规驾驶者索取贿款而被同样来自武吉阿曼交警总部人员逮捕的事情。
这起事件显示首相肃贪振廉的施政指导原则未能下达至执行法律的政府官员。要根治贪污行为,首相首先必须从制度下手,并且必须要有确切的政治意愿。
第一、首相应该让反贪污局独立运作。其次,反贪污局的负责对象应该是国会上下两院。这是因为现在的反贪污局只是一个隶属首相署的单位。其负责对象并不是国会上下两院,而是首相署或首相本人。这样的操作方式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导致反贪污局的反贪功效大打折扣。
只有让反贪污局独立于政府行政机关之外,并且立法要求反贪污局每年定时向国会提呈反贪污报告,那么反贪污局才能‘物尽其用,人尽其材’。而通过代议士问政的方式,我们才能扩大人民参与打击贪污活动的范围。
第二,打击贪污活动应该先从高层政府官员、大型案件下手。今天交警内部逮捕11名害群之马,然而这些都是我们所说的小鱼。警方和反贪污局固然要严厉打击这些小鱼贪污案件。然而,只有向大鱼开刀,我们才能期望能够引起惊吓之用。全国各地每天上演更多的小鱼贪污行为。以我国现有的肃贪人力资源,我们是不可能杜绝这种小鱼贪污行为。然而,只要当局有政治意愿,大鱼贪污事件是可以连根拔起。也就是这些大型的、严重的贪污事件发生,才让小官也以为他们也可以贪污。因此,政府肃贪的焦点应该着重于高官贪污案件上。
11名交警因贪污被逮捕事件其实也打开了大马肃贪之潘朵拉之盒。现在已经是首相阿都拉上任的第二年,然而,首相从一年以前就开始大声疾呼的‘肃贪振廉’依然口惠而实不致。群众过去大选给予阿都拉在下议院超过90巴仙的议席,现在总应该是时候把它兑换成对贪污的穷追猛打了,以示回馈选民的厚望。
因此,这两大建议乃是从这样的出发点而提出。首相应该要以更坚决、果敢、具诚心的心态,授于更大的权力和角色予国会与人民来打击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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