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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认为大马219位国会议员必须以身作则,用议会民主的方式,选出主席即议长,而不是毫不犹疑地支持由22位当内阁部长的国会议员的决定

--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
于2004年11月18日在国会向记者解释国会常规

 


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认为大马219位国会议员必须以身作则,用议会民主的方式,选出主席即议长,而不是毫不犹疑地支持由22位当内阁部长的国会议员的决定

内阁主,不是民主。国会部长拿督纳兹里说是以举手方式选出议长。纳兹里刚上任为国会部长,对议会常规仍旧生疏。根据议会常规第4条文,若超过1人被提议和附议为候选人,那么,议院必须进行投票选举。国会秘书主持投票,发出投票纸给予出席的国会议员。每位议员将一位候选人的名字写在票纸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然后把票纸折起来,不让人家看到所写下的名字。

秘书向每位国会议员收集选票,置放在议院的桌子上,当议院面前计票。接着公布结果。

拿督纳兹里不但说明要举手遴选议长,并动用党鞭,训令后座议员支持22位内阁部长的选择。他应该重新考虑197位国会议员的民主权利,不必然是内阁的专政。我们希望他能够收回利用党鞭,强制投票的决定。

议长必须不偏不倚维持国会纪律。他必须以在国内、外国会委员会服务的多年经验,在议院情绪高涨时,处理任何议员所犯的错误。议长是特权委员会的主席。议院将违反特权的议员交给此委会考虑,然后委会向议院提呈报告。此外,议院可以援引1952年国会议院(特权)法令,设立委员会调查涉嫌违反特权的议员。既然议长已经放弃对其政党的忠诚,它可以不偏袒的态度处置涉嫌违反特权的议员,并加以惩罚,包括禁止进入国会,停止津贴,甚至于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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