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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3日,是马来西亚国会民主的一个黑暗日子,民主行动党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被指在国会议员宣誓就职仪式上发表虚假声明及误导国会,而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及停薪6个月。

--“声援卡巴星”运动委员会
2004年9月20日(星期一) 文告,八打灵再也

“声援卡巴星”运动

2004年9月13日,是马来西亚国会民主的一个黑暗日子,民主行动党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被指在国会议员宣誓就职仪式上发表虚假声明及误导国会,而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及停薪6个月。

事件演变录。
  • 5月17日-在国会下议院的国会议员宣誓就职仪式上,卡巴星抗议一些国会议员在宣誓时没举起右手,因为法定宣誓法令规定宣誓必须举起右手。
  • 下议院议长敦查希尔较後致函给卡巴星,促他解释其突发性抗议。但卡巴星没有回应,因为查希尔已经在他提出抗议时将它驳回。
  • 卡巴星坚持,他在5月17日抗议一些国会议员在宣誓时没举起右手,不是有意误导国会。他甚至承认在媒体上提到不正确的法令。
  • 其实,国会书记较早时在一封期4月8日、寄给国会议员的函件上,提醒他们在宣誓仪式上举起右手。
  • 无论如何,一项动议在首相拿督斯阿都拉的名义下提呈国会,以将卡巴星提交到特权委员会,而它则裁定卡巴星触犯特权。该委员会的报告建议,卡巴星道歉而失去国会议员资格10天,否则将失去资格6个月。
  • 7月10日-特权委员会的全体6名成员,包括下议院的副议长拿督尤索夫耶谷,一致在第2次会议上同意,卡巴星没触犯两项特权,即发表虚假声明及误导国会。该委员会认为,虽然卡巴星发表错误的声明,但不是一项虚假声明及他没误导国会。
  • 8月10日-然而,在该委员会的第4次会议上,6名成员中的5名(除了民主行动党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之外)投票通过惩罚卡巴星的决定,管它在7月10日的立场是卡巴星没触犯有关两项特权。

 推翻在7月10日作出卡巴星没触犯特权的一致决定之理由何在?其答案很明显:在特权委员会中的国阵国会议员背叛了本身的独立、无私与操守原则,而让外来的因素、影响及人士操纵他们的决定。

在整个过程中,卡巴星在特权委员会中替自本辩护的基本权利完全被否决。特权委员会的4次会议之逐字记录报告没提呈给国会,使负责任、透明化、公正及良好施政的原则沦为笑柄。

如果这种不公正、违反国会民主、偏差及具报复性的将卡巴星停职事件,是在马哈迪时期的国会发生,没有人会感到奇怪。但是,这种以多数压少数的专制与扭曲公正做法,竟出现在阿都拉为首的国会中,不啻是一个令人伤感的警钟,即我国仍未脱离马哈迪时代的高压、专制与不民主施政手段的思维、文化与掌控。

全体马来西亚人应挺身而出,要求国会检讨及撤消对卡巴星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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