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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保健拨款至国民生产总值7%,以提供全民平等保健
民主行動黨認為政府醫療保健的撥款、投資與開銷,從佔每年國民總生產值的2。7%增至最低7。0%,
通過促使醫療保健服務,更加可尋、節廉、方便,提升馬來西亞的衛生保健水平至先進國水平。。
並保持公立醫院提供全免、或廉價的醫療服務。行動黨認為私營化並沒有提高醫療服務素質,可是卻加重病人負擔。
民主行動黨認為應把社會保險原有的雇員工作意外投保,擴至讓自顧人士與家屬,以及包涵中、高級醫療計劃,設立完整的國家保健投保計劃,盡力達致每位馬來西亞公民在出生后,立即擁有國家保健計劃投保、或私人醫葯保健投保至終身,並在2010年之前達到有關目標。
民主行動黨主張開放設立私立醫院的市場,讓各醫院公平競爭,避免市場壟斷;并允許慈善機構、社團、宗教團體,接受政府撥款與公眾捐款,承擔建設與管理醫院的責任,提供部分津貼的醫藥服務;另一方面,聯邦政府應撥款給州政府、地方政府,提供地方與區域性的醫療服務與設備,以上三項措施可以減輕公立醫院的開銷。
民主行動黨主張立法、公平執法保護環境,確保人民獲得清潔的自來水供與健康食物,是維持人民健康的主要因素,許多州的水供私營化,但未替人民帶來更高素質的水供。
另一方面,民主行動黨主張加強醫生、護士、傳統醫療師的專業道德與對法律操守的尊重:更有效地執行1970年醫葯法令,檢舉任何方面不合法、誤導性的醫葯廣告。確保醫生與傳統醫療師以不同方式向消費者,表明不同形象、不同行醫方式;更有地效執行法則,尋求任何方面非法行醫或誤導性廣告,負起法律責任。實行傳統醫師、傳統藥物批發商、零售商的註冊制度,并給于法定與社會地位,法定的稱號、分類、分等級、以及法定的責任。
更重要的是,行動黨主張成立由醫葯專家、法律專家、消費者代表組成的醫葯仲裁庭,更有效地處理可疑的醫葯訴訟案,并讓病人可以在第一時間徵詢專家意見;
行動黨主張
通過提升“對病人友善”概念,有系統地保障病患者的權益,
簡易化病患者質詢醫葯疑惑,能以更友善的管道質詢醫葯專家,探討醫生或傳統醫師是或犯上醫葯疏忽的可能,有必要立法納入任何由非專業性醫葯質詢所造成的傷亡,應負起刑事與民事的責任,強制醫生與傳統醫療師投保醫葯疏忽保險,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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