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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回教的推行,不應侵犯聯邦憲法保障的宗教權利與自由
首相最近在澳洲表明,大部份大馬人都已經接受現代化回教的概念,因為它由10項基本原則所主導。
這項言論可被置疑,因為許多大馬人民實際上並不了解現代化回教的概念與推行。
他說,有了現代化回教的概念作為引導及記錄承諾,以加強行政及責任感,大馬可以成為回教世界中的一個改革及復興典範。
首相也相信,大馬的現代化回教,將給予一條道路讓政府可以有效的施政,以及照顧由不同種族及宗教組成的人民之福祉。
首相也保証說,現代化回教與民主一致,因為它強調國人安寧生活及互相尊重。它對回教徒也必須是一項提醒,以要他們在所有事務上,善待非回教徒及公平對待他們。
我想知道,是否所有的解釋現代化回教的活動,已在政府施政上進行,以達致全體政府機關欣賞所欲灌輸的崇高價值觀目標,同時確保他們了解,在推行任何政策時,必須尊受聯邦憲法保障下的宗教權利及自由。
這點顯得重要,以讓非回教徒國民,不會存有由於現代化回教的推行,令他們的權益被侵犯的感受,以及使大家相信,首相作出的保証是真實與有意義的。
有鑑於此,我要祝賀首相,因為在他提到沒有禁止馬來文聖經時,亳不猶疑地確保非回教徒在憲法下保障的權益。
他說:“你的聖經是你的聖經,我不會禁止你的聖經,即使這本聖經是用馬來文寫的。”這點很有意義及符合憲法精神,我要贊揚他給本身的保証帶來意義。
我們記得,政府曾經在2003年,將伊班文的聖經列為禁書,在大馬基督教會理事會的抗議與陳情下,政府才收回成命。
這種事件標誌著,行政機關仍未體恤照顧非回教徒權益與自由的憲法條文。
解釋現代化回教的活動必須把行政機關及執行機構列為目標,以讓它們知道現代化回教如何得以讓政府良好治理國家及照顧各元種族及多元宗教國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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