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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峽時報非常之不公平、不道德及不專業,沒公平報導我針對其被誤導及惡作劇封面報導的答覆

-- 國會反對黨領袖兼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
2005423日(星期六)在國會大廈發表的聲明

 

新海峽時報非常之不公平、不道德及不專業,沒公平報導我針對其被誤導及惡作劇封面報導的答覆 

我針對新海峽時報在周四被誤導及惡作劇攻擊我的封面報導所作出的答覆,該報沒給予公平的報導,非常之不公平、不道德及不專業,至少有以下4個理由: 

  • 針對周四的封面報導“受辱國會議員攻擊新海峽時報-行動黨的林吉祥率領及獲得國陣議員支持”,沒同樣以封面報導我在昨天作出的答覆。 

  • 拒絕針對誤解我在國會中提出該報再納阿里芬專欄“我們的國會議員不為電視黃金時段作好準備”的重心與目標作出道歉,我的原本目的是要突出一小撮國陣國會議員令國會蒙羞,而非要針對及懲罰再納。 

  • 沒有糾正該報的報導,即“朝野國會議員花了下議院整個上午的時間”在周三評擊該報“羞辱”他們。其實,昨天兩次針對該報評論所花的時間不到7.5分鐘,或只佔上午3小時會議時間的約4%而已,而且還刊登“讀者來函”持續這項虛構的現象。 

  • 最不負責的是,沒刊出上述6.5分鐘國會會議過程的錄像有寄給該報,以及可以通過行動黨的網頁http://www.dapmalaysia.org/parlimen/parlimen20Apr05-lks-nst.wmv.看到,以讓公眾人士評斷,該報嘲弄與誹謗我為“不可觸及”(untouchable)者,是否有根據及公平或正確。 

該報今天在與我的答覆同時刊出的是,我沒有解釋,為何我只把矛頭指向再納,因為其他主流報章,包括星報及華文報章“對國會議員在最新數周的表現作出更嚴厲的批評”。 

首先,我不曾把矛頭指向再納,我相知道,無論是該報或律師公會主席Yeo Yang Poh,為何他們對政府機構的公平如此缺乏信心,以至他們認為,凡是被提交到特權委員會者,將肯定被懲罰,而非讓再納有機會捍衛言論自由、表達他的批評及在過程中,協助提升國會辯論及表現的素質? 

我完全同意再納指責提出瑣碎及不重要的課題,或者發表含性意味、具攻擊性及愚蠢的言論的國會議員,如果再納同意,而且情況也允許,我準備代表他到特權委員會面前,捍衛他作出這種批評的權利及正確性。 

但是,再納的專欄很有大的不同點,它有別於其他批評國會議員的媒體評論,如黃振威在星報上的“國會議員的小丑表現並不好笑”、太陽報的蘇烈南評論指“國會議員作出從提供吸毒者免費毒品到公開斬首的輕率建議”,或者華文報章的“對國會議員在最新數周的表現作出更嚴厲的批評”。 

再納的錯誤是以一支竹竿掃倒一船人,而影響全體朝野國會議員的聲譽。 

凡是有讀到黃振威、蘇烈南及華文報章的有關評論者,無疑會了解,這些作者提到的是一小撮應被公開苛評的犯錯國會議員,因為他們的言行令全體國會議員蒙羞。這些作者的對象清楚明確。 

而再納卻不是。因此,當我周三在國會提到再納的專欄時,國陣的柏路蘭區國會議員羅納健弟要求澄清及作出投訴,他說: 

“我同意該篇文章污辱國會,但是他沒像反對黨那般指出任何的國會議員。我們全體國會議員有被該篇我早上讀到的文章污辱的感覺。但是尊敬的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是否同意,在過去兩周來,我們討論了許多對我國有用的事務。但是新聞、報章選出23名國會議員提出的課題!他沒反映出整體國會議員沒有用!因此我說,有關文章不對,我同意。但是我們必須同意,過去兩周來我們討論了很多有用的事務。但是報章所報導的是由23名國會議員提出的芝麻小事!這並未反映整個國會的實況。同意嗎?” 

新海峽時報沒把羅納健弟的言論列入昨天的封面報導中是很不公平的,他沒嘲笑或攻擊該報,而我們倆皆對一小撮不負責任國會議員的醜態感到厭惡。 

儘管再納以一支竹竿掃倒一船人,而沒針對有關的國會議員,但他有作出一定的貢獻,他至少協助突出了國會議員走歪路問題,他的功應大於過。 

然而,該報沒有理由作出亳無根據的指責,指我替少數走歪路國會議員撐腰,而我在國會中發言的摘錄錄像,可以清楚顯示,我的指責對象是那些走歪路國會議員,以及志在提升國會辯論及表現的水平,而非針對再納,儘管同樣迫切的是提升媒體,無論是新海峽時報或其他主流媒體的報導及評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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