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呼吁政府公布所有收过路费的大道公司今后的收费详情,让大家知道这些持有特许合约的公司到底还要鸠收多少过路费,大道使用者才能够卸掉重担 。

-- 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
2005817日在甲洞发表文告

 

呼吁政府公布所有收过路费的大道公司今后的收费详情,让大家知道这些持有特许合约的公司到底还要鸠收多少过路费,大道使用者才能够卸掉重担。

日前,大马消费人协会联合会顾问拿督韩旦建议工程不重新检讨大道特许经营合约。部长反驳,单是收购南北大道特许合约,政府就要付出650亿零吉,再加上其他公司,估计开销超过1千亿零吉。

1987年,我们曾经不断提醒政府给与当时的友乃德工程公司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合约,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然而,政府顾左右而言他,一意孤行,接二连三地,将数条大道私营化,签署一系列的特许经营合约。

我们经常听到三米说,本来大道公司可以每两年提高过路费一次。由于政府赔偿大道公司,它们才五年调整过路费一次。

政府必须透明,将所有持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今后收过路费的详情公布,让公众了解真相。除了政府拨出千亿零吉收购经营权之外,还有什么选择吗?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