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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黃家定能確保新村每年獲得5億6千400萬元,而非過去31個月來的1億2千600萬元撥款,他才有资格誇口說他為新村帶來發展
房地部長拿督斯里黃家定如果能確保全國新村每年獲得5億6千400萬元,而非過去31個月來的1億2千600萬元撥款,他才能誇口說他為新村帶來發展。黃家定聲稱,自他出任馬華總會長以來,新村獲得的撥款,自過去的2年7個月以來,已經增至3億2千600萬元。
如果比起鄉村發展撥款總額,這種指每年獲得1億2千600萬元是成功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根據第8大馬計劃中期檢討,在2001至2005年的鄉區5年發展開支總額是166億元。這相等於1年33億2千萬元。新村每年獲得的1億2千600萬元只佔了鄉區發展總撥款的33億2千萬元的3.8%而已。
新村屬於鄉區發展範圍內,黃家定誇口說他使新村每年獲得1億2千600萬元撥款是成功之舉,是不負責任、具誤導性與荒謬的。他應表明,新村只獲得33億2千萬元中的3.8%或1億2千600萬元撥款,而其他鄉村則獲得其餘的319億4千萬元,是否公平與合理?
擁有160萬人口的新村是大馬鄉區人口的一部份。在2千500萬大馬人口當中,有37.5%或940萬是居住在鄉區。換言之,160萬新村村民佔了940萬鄉區人口的17%。行動黨挑戰黃家定表明,佔人口17%的新村村民,只獲得3.8%的撥款,是否平等與公正。
如果黃家定能使新村村民分享到與人口比率相等的發展基金,他才能說他成功使新村獲得平等對待。那就是每年5億6千400萬元撥款(供鄉區發展的33億2千萬元的每年撥款的17%),而非是區區的1億2千600萬元。如果黃家定有誠意協助新村村民,為何他至今沒表明,他将致力於爭取在9大馬計劃下,新村村民將獲得根據人口比率作出的撥款額?
黃家定顯然以他所謂的成功為新村爭取撥款,作為與對手拿督蔡銳明爭奪馬華總會長職的武器之一。然而,黃家定應注重實際的成功,確保新村村民受到平等的對待,而非企圖以空洞的政治成績,否定新村村民獲得應有撥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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