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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被証明無辜,但總檢察長應全面交待,政府為拉欣諾的打安華至“黑眼圈”案作出多少賠償

-- 國會反對黨領袖兼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
20058日(星期)在國會大廈發表的聲明(2)

 

安華被証明無辜,但總檢察長應全面交待,政府為拉欣諾的打安華至“黑眼圈”案作出多少賠償。

隨著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欣諾為本身打安華至“黑眼圈”案道歉及作出未公佈的賠償額,而達致庭外和解,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則放棄起訴拉欣諾及政府後,安華被証明是無辜的受害者。

總檢察長丹斯里加尼巴戴應公佈政府答應作為庭外和解條件而賠償安華的數額,因為涉及的是納稅人的金錢,政府有責任交待每一分錢的去處,以及政府是否準備採取法律行動,以向拉欣諾索回有關賠償金。

大馬的納稅人有權知道,為何前全國總警長犯下刑事疏忽,極不負責任地把法律操縱在自己手中,而粗野毆打安華後,可以消遙法外,而且此案已令大馬皇家警察蒙上不可抹去的羞恥,並令國家聲譽受損,納稅人卻必須承擔他的金錢上責任與後果。

如果加尼巴戴無法作出圓滿的交待,這項課題將會是919日開始召開的國會預算案會議之課題之一。

朝野國會議員應決定的是,為何納稅人必須為拉欣諾的罪行花錢,以及如果政府有錯,是否應由當時警隊中有責任者全面承擔金錢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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